潜亏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潜亏(Latent Losses)
潜亏的概念 编辑本段回目录
潜亏是当前企业会计报表信息失真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它的存在或使企业会计账面盈利大幅度增加,或使账面亏损额大为减少,或使企业会计报表由亏变赢。这种会计信息既没有参考价值,也不能为确立经营目标提供决策依据,也使有限的资金不能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同时还为违法乱纪行为创造了条件,终将会给社会带来危害。因此,探讨企业潜亏的原因,分析其手段,提出防范策略,对于现代经济生活来讲具有很好的现实意义。
潜亏的原因 编辑本段回目录
1. 无视《会计法》违规做账。在会计核算中不按《会计法》及两则规定的范围进行会计核算处理。而是蓄意做假账,拟虚假,随意调账,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严重干扰会计法规的贯彻执行,破坏会计核算的正常进行。
2.为了达到某些特殊的目的,不坚持会计核算原则,按领导意图进行账务处理。
3.会计人员素质偏低、业务不精也是制造潜亏的一个重要原因。
会计人员的素质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因素。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缺少职业道德,有意提供失真的会计资料,同时,有些会计人员不重视继续教育,业务水平跟不上现代会计核算管理的要求,而错误的处理会计业务,甚至错误较大,导致企业潜亏。
潜亏的手段 编辑本段回目录
企业制造潜亏的常见手段有以下几种:
1. 对某些费用支出不及时报销入账。某些企业在年末对当年发生的一些成本费用类支出,如:中小修理费、办公费、差旅费、广告费等不报销入账,以减少当期成本费用支出,增加企业当期利润。这种现象在企业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时有发生。久而久之,就会积累下许多虽然未入账但实际已经发生的成本费用,形成企业很大数额的潜亏。
2.对某些应计成本费用不予摊提或不按规定摊提。按会计制度的要求,企业必须按期摊销某些费用,如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开办费等,同时,也必须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预提借款利息费用等。而企业为了制造盈利或减少亏损,往往对这些应计成本费用不予摊提或少摊少提,使企业发生潜亏。
3.随意改变会计核算方法。一些企业为了造假,常常随意改变会计核算方法,如改变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长期投资核算方法等。存货计价方法变动的结果一般是期末存货成本增加、当期存货成本减少,从而增加企业当期盈利,形成潜亏。
4.利用“其他应收款”账户隐藏成本费用或虚列收入。一些企业的造假手法表现得更加直接,他们按当期利润指标倒推成本,将当期多余的成本或费用以一笔或几笔直接挂入“其他应收款”账户;或为关系单位虚开发票虚增收入,挂“其他应收款”账户,形成潜亏。
5.将成本或费用随意“待摊”或“递延”。按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原则的要求,企业会计制度中设置了“待摊费用”、“递延资产”等跨期摊销费用类会计科目。由于这些会计科目特有的性质,一些企业便以各种理由将一些本应列入成本费用的支出归入这些会计科目,形成潜亏。
6. 将应计入期间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为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等资产支付的利息费用,在这些长期工程投入使用前可予以资本化,计入这些长期资产的成本。然而某些企业滥用该项规定,将这些长期资产投入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仍予以资本化,甚至将一些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支出予以资本化,以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
7.隐瞒各种损失或对损失长期挂账。
潜亏的防范治理 编辑本段回目录
1.对违反会计法规的造假者必须严惩,加大打击力度,将会计核算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2. 在日常工作中,正确处理好领导与会计人员在会计业务处理上的意见分歧。严格按照会计法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办事,不仅会计人员本身做到,单位领导也要遵守,当两者发生意见分歧时,用会计法规统一认识,遵循《会计法》,避免按领导意图进行会计做假,制造潜亏。
3.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会计核算原则和核算制度。企业之所以可以制造潜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们目前的会计核算原则和会计核算制度中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漏洞。因此,我们必须有针对性地对原有的会计核算原则和制度加以完善和规范,从而在最大限度上堵塞漏洞,减少企业可以用以制造潜亏的手段。
4.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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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潜亏 企业会计 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人员 会计信息 会计政策 会计核算 会计科目 假账 其他应收款 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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