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发行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招标发行(issue by tender)
什么是招标发行 编辑本段回目录
公开招标发行是指财政部通过招标方式向由资格的承销商发标,投标者中标后,视同投资购买性质,可按一定价格向社会再行出售。这是从1995年起我国在国债发行上的一次重大改革,财政部在1年期记账式国债的发行中首次采用了“交款优先”的拍卖国债方式。
招标发行与承购包销方式相比,公开招标发行可以使国债的发行人与投资者直接见面,减少了中间环节,而且使竞争机制和市场机制得以表现,有利于形成公平合理的发行条件,缩短发行期限,提高发行效率,降低了发行成本。发行者根据投标的情况决定债券的发行条件和发行金额。
招标发行的分类 编辑本段回目录
招标发行中的投标方式,按不同性质有如下分类:
1、竞争投标与非竞争投标
竞争投标是指认购者根据自己的判断提出愿接受的价格或利率,以及认购的数量进行投标。在招标发行中,发行者则按价格由高到低,或者按照利率由低到高的顺序决定中标者,即通过投标统一按中标者中最低的价格(或最高的利率)作为中标价格发行债券,直到完成预定的发行数量。
通常所提的投标方式都是竞争投标,也叫多种价格中标方式。非竞争投标是指认购者只报认购证券数量,发行者按当天成交的竞争性出价的最高价与最低价的平均价格出售。这种投标方式,只有在认购数量不大时,才允许认购者采用。
2、价格投标和利率投标
认购者利率决定以后,价格投标指在债券利率已确定的条件下,由认购者根据利率与票面价格提出发行价格进行投标。直到完成预定数量。发行者则按照由高到低的次序决定中标者,直到完成预定数量。由认购者根据利率与票面价格提出发行价格进行投标。利率投标即认购者以百分比表示利率(即收益率)进行投标的方法。
3、传统方式与荷兰方式
传统方式指中标者以各自提出的认购价格或利率取得债券,从而使同一种债券发行的中标者所接受的发行条件不同。发行者按当天成交的竞争性出价的最高价与最低价的平均价格出售。中标成本直接取决于投标技巧,也叫多种价格中标方式。通常所提的投标方式都是竞争投标。荷兰方式(又称统一价格中标方式),即通过投标统一按中标者中最低的价格(或最高的利率)作为中标价格发行债券。
公开招标的债券发行方式对发行者很有利。在招标发行中,发行者不仅能自由地决定发行条件,竞争投标是指认购者根据自己的判断提出愿接受的价格或利率,而且还能获得最高的发行价格。但是,采取这种方法的费用比协商议价高;日程安排不能随便更改;同时,发行者需作出大量的推销努力。
招标发行的作用 编辑本段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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