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性贬值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什么是实体性贬值 编辑本段回目录
实体性贬值即有形损耗引起的贬值,测算遵循的原则应以鉴证标的有关事实和环境条件为依据,特别是标的服役年限和使用状况,有形损耗的程度最终取决于鉴证标的的实体状态条件与同样的新资产状态条件之间的差别。
实体性贬值估算方法 编辑本段回目录
实体性贬值估算具体方法可选用观测法(成新率法)、使用年限法、修复费用法等。
(1)观测法,也称成新率法。计算公式为:
资产实体性贬值=重置成本×(1-成新率)
(2)使用年限法公式:
实体性贬值= | 重置成本-预计残值 |
X 实际已使用年限 |
总使用年限 |
在实际价格鉴证中,总使用年限应为经济耐用年限。鉴证标的经济耐用年限可参考附录的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亦可取实际已使用年限与尚可使用年限之和。
实际已使用年限应根据资产的运转使用状态、资产利用率及分期投资情况等各方面因素分析确定;尚可使用年限应根据资产的有形损耗因素等分析确定。
对于国家有强制报废标准的,总使用年限即为强制报废年限,尚可使用年限计算到停用日。
预计残值一般只考虑数额较大的情况,如残值较小可以忽略不计。
(3)修复费用法的测算公式:
实体性贬值率= | 可修复部分实体贬值+不可修复部分实体贬值 | |
复原重置成本 |
物品的损耗分为可修复和不可修复两部分。修复所需的费用小于或等于修复后物品价值的增加额的,为可修复部分,反之为不可修复部分。可修复部分的实体损耗可直接采用修复费用;不可修复部分的实体性损耗可采用成新率法或使用年限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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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实体性贬值 价值 使用年限法 修复费用法 因素分析 成新率法 有形损耗 费用 重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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