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周转金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预算周转金(Public Finance-budgetary Revolving Fund)
什么是预算周转金?编辑本段回目录
预算周转金的来源 编辑本段回目录
原则上是上年结余,也可以在年度预算中视财力可能机动安排增设。预算周转金只能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的周转调剂,即在资金收少支多时用于临时垫支,在资金收多支少时如数补充归还,不能用于追加新的支出,年终必须保持原额,逐年结转使用。
预算周转金的管理要求 编辑本段回目录
预算周转金的核算方法 编辑本段回目录
根据财政部门1997年6月25日印发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各级财政部门预算会计应当设置“预算周转金”科目,分别核算本级预算周转金的来源和余额。设置和补充预周转金时,借记“预算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一般无发生额。
设置预算周转金的优点 编辑本段回目录
不仅可以防止预算执行中的收支脱节,缓和季节性收支矛盾;而且可以使各级财政逐步积蓄一定的后备资金,保证财政后备其他资金不致被周转性资金需要所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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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预算周转金 《预算法》 财政净资产 财政支出 预算年度 预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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