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现金捐赠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接受现金捐赠(donated cash)
什么是接受现金捐赠 编辑本段回目录
接受现金捐赠的会计处理 编辑本段回目录
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捐赠时,由于该捐赠项目的价值在捐赠日就已经实现,因此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科目。
如果接受现金捐赠的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则核算要求与其他企业有所不同。外商投资企业接受现金捐赠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接受捐赠的现金金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应交的所得税, 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接受现金捐赠的金额减去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科目;年度终了时,企业应根据年终清算的结果,按接受捐赠的现金原计算的应交所得税与实际应交所得税的差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科目。
例:甲公司属外商投资企业,2002年10月8日,接受其华侨捐赠现金100000美元,当日汇率为1:8.1,企业适用所得税率为33%,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810000(100000×8.1)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67300(810000×33%)
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542700
假设2002年12月31日,甲公司年终清算的结果表明,上述接受现金捐赠实际应缴纳的所得税为220000元。即与原计算应交所得税267300元的差额为47300元。应作如下调整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47300
贷: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47300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标签: 接受现金捐赠 企业 会计分录 外商投资企业 应交所得税 应交税金 所得税 汇率 美元 资本公积 银行存款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