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宣传费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什么是业务宣传费 编辑本段回目录
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标准 编辑本段回目录
1.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发布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2.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行业管理规定不得进行广告宣传的企业或产品,企业以公益宣传或者公益广告的形式发生的费用,应视为业务宣传费,按规定的比例据实扣除。
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的区别 编辑本段回目录
纳税人申报的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广告是经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2)已经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一律视同业务宣传费处理。
作为广告费,虽然每年在企业所得税前有扣除限额,但超过部分可以往以后年度结转。
业务宣传费同样每年在企业所得税前有扣除限额,但超过部分不可以往以后年度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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