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实验 创建词条
人大经济论坛-经管百科

货物税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货物税(Commodity tax)

货物税概述 编辑本段回目录

  货物税以列举货物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我国的货物税 编辑本段回目录

  中国对物征税的历史悠久。早在西周时期,齐、晋、宋等诸侯国就选定某些山林、园池、水泽出产品征收山泽税,可以说是对物征税的开端。到西汉时期,对物征税已形成制度。以后各代对物征税的制度不仅相沿下来,而且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征税范围还有所扩大,征税办法也渐趋规范。

  195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布《货物税暂行条例》并在全国统一实施。当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征税范围,统一了各项应税货物适用的税率,也统一了计税方法和征收管理办法。当时的货物税分10类51个项目,1136个细目。税率采取差别比例税率。奢侈品、高档消费品的税率最高,为80%~120%;生活必需品、生产资料税率最低,为3%~5%。后来,为了协调公私关系,促进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国家对税收及时进行了调整。这个期间的货物税主要是调减税目,降低税率。税目由原来的1136个品目减并为358个,税率减少为13种。这次调整,在巩固财政收入和生产恢复与发展两个方面都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对《货物税暂行条例》作了相应的修正。财政部于1950年12月21日公布了《货物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从此,货物税征收制度步入了规范。经过3年的国民经济恢复,经济日见繁荣,税收却相对下降。为此,国家提出在保证税收、简化手续的原则下,修正税制。

  经财政经济委员会报请政务院第164次政务会议核准,于1952年12月31日发出了《关于税制若干修正及实行日期的通告》,自1953年1月1日起实行。这次税制修正,关于货物税的主要变化是:

  (1)产制应税货物的厂商,原来应纳的营业税及营业税附加,以及发货票应纳的印花税均并入货物税内缴纳。

  (2)调整税目税率

  (3)应税货物一律按国营公司批发牌价核税。

  (4)修订货物完税价格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改价外税价内税,并相应调整了税率。

  (5)将货物税一部分重点品目改征商品流通税。货物税的修正在总体上增加了税负,约为15.88% ,引起了物价波动。1958年9月税制改革,货物税与营业税、商品流通税、印花税简化合并为工商统一税

经管百科已经为您找到更多关于“货物税”的相关信息,点击查看>>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标签: 货物税 价内税 价外税 印花税 商品流通税 商品经济 奢侈品 完税价格 工商统一税 应纳税额 流转税

收藏到: Favorites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