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evealed Compartive Advantage Index,RCA)
什么是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 编辑本段回目录
显示性比较优势系数是美国经济学家贝拉·巴拉萨 (Balassa Bela)于1965年测算部分国际贸易比较优势时采用的一种方法,可以反映一个国家(地区)某一产业贸易的比较优势。它通过该产业在该国出口中所占的份额与世界贸易中该产业占世界贸易总额的份额之比来表示,剔除了国家总量波动和世界总量波动的影响,可以较好地反映一个国家某一产业的出口与世界平均出口水平比较来看的相对优势。
所谓显示性比较优势系数,简单地说是指一个国家某种商品的出口值占该国所有出口商品总值的份额,与世界该类商品的出口值占世界所有商品出口总值的份额的比例。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的计算 编辑本段回目录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的测算公式,如下:
式中:RCAij表示i国第j种商品的显示比较优势指数;Xij表示i国j种某产品的出口值;Xit代表i国某产品的出口总值;Xwj代表世界j种某产品的出口值;Xwt代表世界某产品的出口总值。如果RCAij > 1, 则说明i国家第j种产品具有显示比较优势;如果RCAij < 1, 则说明该国在j种商品的生产上没有显示比较优势。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的数据分析 编辑本段回目录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可以反映一个国家服务在世界服务中的竞争地位。如果RCA﹥2.5,则表明该国服务具有极强的竞争力,如果1.25≦RCA≦2.5,则表明该国服务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如果0.8≦RCA≦1.25,则表明该国服务具有中度的国际竞争力,如果RCA﹤0.8,则表明该国服务竞争力弱。
以美国(世界上最大的服务贸易出口国,可以代表西方发达国家),俄罗斯(与中国一样属于转型经济国家),马来西亚(其RCA指数值长期变动曲线与中国相似)作为比较对象。各国RCA指数比较,见下表:
1994 | 1995 | 1996 | 1997 | 1998 | 1999 | 2000 | 2001 | 2002 | 2003 | 2004 | 2005 |
---|---|---|---|---|---|---|---|---|---|---|---|
中国 | 0.604 | 0.579 | 0.611 | 0.603 | 0.579 | 0.578 | 0.551 | 0.647 | 0.526 | 0.483 | 0.548 |
美国 | 1.321 | 1.327 | 1.408 | 1.287 | 1.295 | 1.032 | 1.337 | 1.328 | 1.427 | 1.476 | |
俄罗斯 | 0.562 | 0.625 | 0.689 | 0.725 | 0.741 | 0.548 | 0.433 | 0.472 | 0.526 | 0.552 | 0.518 |
马来西亚 | 0.687 | 0.869 | 0.897 | 0.854 | 0.758 | 0.598 | 0.629 | 0.691 | 0.665 | 0.591 | 0.611 |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商务年鉴》2005年版提供数据计算得出
从计算结果中可以看出,中国RCA指数始终处于0.8之下,说明中国服务竞争力弱,美国RCA指数徘徊在1.3左右,振幅不大,并大多数年份都在1.25 以上,说明美国服务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特别是美国的RCA指数都大大超过了中国的RCA指数,说明中美服务国际竞争力差距很大,我国服务贸易RCA指数与马来西亚变化相近且略低,在1994年之后,马来西亚服务贸易RCA指数上升,至1997年后,马来西亚受到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RCA指数与我国的差距缩小,因此我国与马来西亚成为直接的竞争对手,而俄罗斯与我国服务竞争力不相上下,两国同处于弱势地位。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的评价 编辑本段回目录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3
标签: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 世界贸易 世界贸易总额 亚洲金融危机 产业内贸易 数据分析 服务竞争力 相对优势 竞争地位 竞争对手 贸易
同义词: Revealed Compartive Advantage Index,RCA指数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