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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感激发法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什么是灵感激发法 编辑本段回目录

  灵感激发法是利用灵感这种突如其来的创造性思维成果进行公共关系策划的方法。

  灵感的产生,往往要借助外物,即外部信息的激发。外部信息与人们头脑中的知识信息突然得到巧妙的组合,便突然产生灵感。那么,对公共关系策划者来说,欲产生新颖的策划灵感,就要善于发现与利用各种信息,来进行自我激发。[1]

灵感激发法的事例[1] 编辑本段回目录

  1995年10月28日,加拿大人杰伊·科克伦在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在四川省奉节县夔门两端架设的高度为375米、跨度为628米的钢丝上横穿三峡。这一极富创意的活动,一下使位于四川边远山区的奉节县声名大振。这一策划的创意,来源于对灵感的激发:国家体委社会体育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视上看到科克伦走过架设在美国两座摩天大楼之间的钢丝,猛然间,便激发出了“何不请科克伦到大自然中走钢丝、到长江三峡上空走钢丝”的灵感。在拟定具体计划中,策划者又受相关信息的激发,产生了出售观看门票、请中央电视台予以录像并实况转播、设置广告区等一系列灵感。其中,数万张门票一售而光,最高的售价达2000元;而广告牌位的出售,则向20多家企业收取了数百万元的广告费

  可见,灵感激发法是策划中一种有效的创造性思维方法。

参考文献 编辑本段回目录

  1. 1.0 1.1 出自:安徽理工大学.《公共关系学》[M].第七章 公共关系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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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灵感激发法 中央电视台 企业 公共关系 公共关系策划 具体计划 创造性思维 广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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