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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牌(Delisting)
摘牌概述 编辑本段回目录
摘牌是指证券上市期届满或依法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证券交易所要终止其上市交易。就是证券交易所停止该股票交易了,以后就不能再在证券公司买卖该股票了。
摘牌即指股票终止上市。有五种情况:
- (1) 公司决定不提出宽限期申请的;
- (2) 在规定时间内(即自暂停上市之日起45日内)未提出宽限期申请或申请宽限期未被证券交易所批准的;
- (3) 暂停上市的公司在宽限期截止日未公布年度报告的;
- (4) 宽限期内第一个会计年度继续亏损的,或者其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的;
- (5) 申请恢复上市未被批准的
有以上情况之一的,将由证券交易所暂停其股票特别转让服务,由中国证监会做出终止上市决定。公司在接到决定后二个工作日在指定报纸和网站上登载《股票终止上市公告》。摘牌后的股票依法将在指定券商通过柜台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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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摘牌 Delisting 中国证监会 工作日 年度报告 恢复上市 暂停上市 注册会计师 终止上市 股票 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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