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贷款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信托贷款(Trust loans)
信托贷款的概念 编辑本段回目录
贷款信托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存入的资金,按其(或信托计划中)指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与金额等发放贷款,并负责到期收回贷款本息的一项金融业务。委托人在发放贷款的对象、用途等方面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又可利用信托公司在企业资信与资金管理方面的优势,增加资金的安全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信托贷款的特点 编辑本段回目录
首先,项目的收益是封顶的。收益来源于贷款利息,执行人民银行相关利率标准。这意味着委托人的收益高限是贷款利率,而且面临着信托公司提取管理费用可能对这一收益的抵扣。不同的管理费用计提方式意味着收益抵扣的程度是不一样的,直接影响着投资人的利益。
其次,尽管信托公司基于自身的专业技能挑选了相关的项目进行贷款,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只能依赖对信托公司的信任。而信托公司最近刚整顿完毕,自身的信誉机制并没有建立起来,贷款的信用风险必须通过外部机制来控制。
信托贷款分类 编辑本段回目录
信托贷款按委托人是否提出特定要求为标准,可划分为两大类:甲类信托贷款和乙类信托贷款;以贷款的用途分,可划分为固定资产信托贷款、流动资金信托贷款和临时周转信托贷款。
根据项目选定主体的不同以及委托人的不同标准和要求,将贷款分为甲类信托贷款和乙类信托贷款。所谓甲类信托贷款,就是由委托人指定贷款项目,项目风险由委托人负责;乙类贷款则是由受托人选定项目,风险相应由受托人承担。
信托贷款与委托贷款的区别 编辑本段回目录
委托贷款的对象和用途由委托人指定,而信托贷款的对象和用途由信托机构自行选定;国家对委托贷款的管理较松,而对信托贷款的管理则与银行贷款一样偏严。和银行贷款相比,信托贷款的利率有一定的浮动幅度,因此,信托机构可以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对一些企业特殊而合理的资金需要给予支持。
信托贷款的主要业务 编辑本段回目录
信托贷款的处理编辑本段回目录
- (一)发放信托贷款
借款单位提出申请。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交借款借据,资金转入借款单位的存款账户中。其会计分录为:
借:信托贷款 ××借款单位户
贷:银行存款(单位活期存款、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
- (二)收取信托贷款利息
按季结息,使用计息余额表累计本期计息积数后计算利息。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单位活期存款、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
借: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户
贷: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户
- (三)收回信托贷款
信托贷款到期应及时收回。如借款人无力归还到期贷款,转作逾期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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