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式权证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欧式认股权证(European Style Warrant)
欧式认股权证概述 编辑本段回目录
欧式认沽权证是指:发行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出售标的证券的有价证券。
欧式权证的定价模型是期权定价公式。
权证价值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内在价值,即标的股票与行权价格的差价;二是时间价值,代表持有者对未来股价波动带来的期望与机会。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权证的存续期越长,权证的价格越高;美式权证由于在存续期可以随时行权,比欧式权证的相对价格要高。
欧式权证、美式权证、百慕大式权证三者的区别 编辑本段回目录
欧式权证的持有人只有在约定的到期日才有权买卖标的证券,而美式权证的持有人在到期日前的任意时刻都有权买卖标的证券。百慕大式权证是权证的一个名称,是同欧式、美式权证相对应的,是根据权证行权期限来划分的。
欧式权证的行权期限只有一天,美式权证的行权期限为自上市开始后所有的交易时间。而百慕大式权证的行权期限既不是天天,也不是一天,而是一段时间。即权证投资者可以在一段时间内行使权证所赋予的这项权利。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标签: 欧式权证 有价证券 期权定价公式 权证 权证行权 百慕大式权证 美式权证 差价
收藏到: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