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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非经济与货币共同体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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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Communauté Economique et Monétaire de l'Afrique Centrale-CEM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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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Communauté Economique et Monétaire de l'Afrique Centrale-CEMAC)

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Communauté Economique et Monétaire de l'Afrique Centrale-CEMAC)

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网站网址:http://www.icicemac.com

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简介 编辑本段回目录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5日正式启动,取代原中部非洲关税和经济联盟

  【宗旨】建立日益紧密的联盟,加强成员国在资源和人才方面的交流和往来;消除贸易壁垒,促进共同发展。

  【成员】6个(2003年):赤道几内亚、刚果(布)、加蓬、喀麦隆、乍得、中非共和国。

  【主要负责人】2004年共同体执行主席为加蓬总统邦戈。执行秘书让库埃特(Jean KUETE),喀麦隆人,1999年就任。

  【总部】共同体执行秘书处设在中非首都班吉。地址:Immeuble CEMAC, Avenue des Martyrs, Bangui,République Centrafricaine, BP 969。网址:http://www.icicemac.com/ 电子邮箱:sgudeac@intnet.cf, secemac@hotmail.com。电话: (236) 61 47 79 /81/ 84/ 85。传真: (236) 61 21 35。

  【组织机构】共同体由中部非洲经济联盟、中部非洲货币联盟、执行秘书处,以及共同体法院、共同体议会等专门机构组成。主要机构和运作方式如下:

  (1)首脑会议:由成员国国家元首组成,执行主席轮流担任;共同体的决策机构,每年举行一次例会。

  (2)部长理事会:由每成员国3名有关部长组成,每年举行一次例会;此外,凡有每成员国2名部长参加的会议,亦视为部长理事会会议。

  (3)执行秘书处:设在中非共和国首都班吉,负责协调各机构间的关系,起草决议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外代表共同体。

  (4)共同体法院:设在乍得首都恩贾梅纳,分司法和审计两院,分别由首脑会议任命的6名法官组成;职责是对共同体的活动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5)共同体议会:设在赤几首都马拉博,由每成员国推选5名议员组成,职责是对各机构实行民主监督和检查。

  (6)国家间委员会:由每成员国派出3名代表组成,职责是会同各机构,为部长理事会会议准备文件。

  中部非洲经济联盟下辖中部非洲国家开发银行,关税学校,实用技术、计划、项目评估研究院,统计和实用经济研究院。中部非洲货币联盟下辖中部非洲国家银行、各成员国中央银行和中部非洲银行委员会,发行中非经济与货币共同体6国统一使用的中非金融合作法郎

主要活动 编辑本段回目录

  至2004年1月,共同体共召开了5次首脑会议常会和多次特别首脑会议。5次常会的地点和时间分别为:马拉博(1999年6月)、恩贾梅纳(2000年2月)、雅温得(2001年12月)、利伯维尔(2003年1月)、布拉柴维尔(2004年1月)。

  1964年12月,刚果共和国、加蓬、喀麦隆、乍得、中非五国首脑在刚果首都布拉柴维尔举行会议,签署关于建立中部非洲关税和经济联盟条约,条约自 1966年1月1日生效。1994年3月16日,各成员国在乍得首都恩贾梅纳签署了建立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的条约,条约规定要建立中部非洲经济联盟和中部非洲货币联盟,同时成立共同体法庭和共同体议会。1996年7月4日~5日,联盟第31届首脑会议在加蓬首都利伯维尔召开。会上中非、刚果共和国、赤几和加蓬总统签署了关于中部非洲经济共同体法律和制度体系条约的补充条款、关于中部非洲经济联盟的公约、关于中部非洲货币联盟的公约和关于中部非洲经济共同体法庭的公约4个文本。随后,乍得总统和喀麦隆总统也签署了上述文本。

  1994年3月16日,中部非洲关税和经济联盟六成员国元首在乍得首都恩贾梅纳签署了建立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的条约。 1998年2月5日,联盟第33次首脑会议决定正式成立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1999年6月25日,中部非洲国家经济与货币共同体第一次首脑会议通过《马拉博宣言》和共同体章程,共同体正式启动。

  1997年4月8日~9日,联盟第32届首脑会议在刚果共和国首都布拉柴维尔召开。刚果共和国、加蓬、乍得、中非4国元首和喀麦隆总理、赤几财经国务部长与会。会议讨论了成立中部非洲经济和货币共同体问题,由于各成员国元首签署的共同体成立文件未能实施批准程序,该共同体未能如期成立。会议还讨论了产业政策协调问题,要求总秘书处进一步推动地区旅游业合作并制定相应行动计划;加强各成员国运输政策的协调;通过了关于加强税务、关税改革信息交流的措施;决定强化限制免除关税和税收的措施,确定只有成员国财政部长有权在联盟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批准免税。会议要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放宽发展中国家享受减轻债务负担新条件的限制性规定。

  1998年2月5日,联盟第33届首脑会议在加蓬首都利伯维尔召开,会议决定正式成立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1999年3月31日和6月21日,共同体部长理事会和共同体全权委员会特别会议分别在喀麦隆杜阿拉和赤几马拉博召开,期间成员国代表签署了中部非洲地区运输自由化协议及成员国之间警方合作协议等文件。6月24日和25日,中部非洲国家经济与货币共同体第一次首脑会议在赤几首都马拉博召开。会议通过了《马拉博宣言》和共同体章程,强调实现一体化是该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今后行动计划的重点是保持宏观经济平衡,发展共同市场和国际贸易,大力支持经济增长,特别是在农、工、能源、领土整治、高新科技等方面。会议确定了共同体各机构及附属组织的设置。规定逐步设立地区联合法庭(在乍得首都恩贾梅纳);2000年建成共同体议会(设在马拉博)并召开议会第一届大会;共同体秘书处设在中非首都班吉;负责监督成员国银行运营情况的共同体银行委员会设在利伯维尔;共同体2000年轮值主席将由乍得总统代比担任,下届元首会议将于恩贾梅纳举行;司法法院和审计院应于1999年10月和2000年3月组成并开始工作。任命喀麦隆人让·克特(JEAN KUETE)以及蒂厄多内·努里-努苏古(DIEUDONNE NOURRI-NOUSSOUGOU)为正副执行秘书。

  2000年2月,共同体第二届首脑会议在乍得首都恩贾梅纳举行,会议选举了共同体法院成员。4月,共同体法院在恩贾梅纳正式成立。6月23日,中部非洲经济和货币共同体和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成员国首脑会议在加蓬首都利伯维尔共同举行。会议发表"最后公报",重申决心使中部非洲两共同体成为非洲经济共同体的有力支柱,建议协调中非国家经济共同体和中非经济和货币共同体两机构的纲领和行动。一致同意加速批准关于建立和平与安全理事会议定书和中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成员国互助公约。建议两共同体与联合国签订直接援助协议。会议还决定恢复中部非洲开发银行的活动并由加蓬人让-菲利克斯·马马莱波特连任行长。7月,中非经济货币共同体部长理事会决定发行共同体护照。

  2001年8月,共同体第六届部长理事会在喀麦隆杜阿拉举行。会议通过了共同体旅游业发展行动纲领、共同体商业航海规则和陆路交通规则,共同体发展基金组织和运行规则等,制定了成员国必须遵守的新的宏观经济指标,决定最迟于2002年7月31日起发行共同体护照。

  12月4日-5日,共同体中非问题小型首脑会议在加蓬举行,会议呼吁中非各方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纷争,重启对话;决定成立共同体中非问题专门委员会,由加蓬总统邦戈任主席,对有关方面进行斡旋。

  12月8日,共同体第三届首脑会议在喀麦隆首都雅温得举行,会议决定:自2002年1月起实行"一体化税",从各国自第三国商品进口税中提取1%作为共同体经费;成立中非地区金融市场监管会,打击金融犯罪;组建中非地区航空公司。会议还通过了中非开发银行改革重组计划,并同意以共同体为单位与欧盟进行贸易谈判,决定吸收圣普、刚果(金)和安哥拉参与制定地区共同计划,表示愿全面发展与刚果(金)的经贸合作。会议对共同体中非问题小型首脑会议取得的成果表示满意,呼吁中非人民和各政党通过对话解决国内问题。

  2003年1月9日,共同体第9次部长会议在中非首都班吉召开。会议审查了执行秘书处关于共同体2002年活动情况报告和2003年行动计划,对2002年共同体经济形势进行了评估,授权执行秘书处与欧盟签署“地区指导计划”和“地区合作战略”等外交,重申在“非洲增长与机会法案”框架内与美国加强合作。

  1月23日,共同体第4次首脑会议在加蓬首都利伯维尔召开,6成员国总统全部出席。会议对一年来共同体在一体化进程方面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责成执行秘书处加快推行新的财政机制、与欧盟及圣多美和普林西比签署合作协议的步伐;鼓励中非总统帕塔塞推动全国对话以实现中非的和平;要求中非和乍得避免发表影响两国关系正常化的言论;决定共同体2003年执行主席由刚果(布)总统萨苏担任。

  2月14-16日,共同体小型首脑会议在刚果(布)首都布拉柴维尔召开。刚果(布)、加蓬、赤几总统,喀麦隆总理以及非盟代表出席会议。会议重点讨论了中非形势、中非与乍得冲突以及在中非、乍得边界部署共同体维和部队等问题。

  2月21日,刚果(布)、加蓬和乍得3国总统利用出席巴黎第22届法非首脑之际举行小型首脑会议,再次就解决中非与乍得冲突问题进行磋商。

  3月21日,共同体特别首脑会议在刚果(布)首都布拉柴维尔召开。刚果(布)、加蓬、乍得总统和赤几总理、喀麦隆经社理事会主席与会。会议就伊拉克战争发表公报,呼吁尽快结束战争,并立即向伊拉克人民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希望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方面继续发挥作用。会议通过了关于中非共和国局势的声明,对3月15日中非军事政变表示强烈谴责,呼吁在中非尽快实现和平,决定继续保持并加强共同体驻中非维和部队。

  6月3日,共同体在加蓬首都利伯维尔再次召开特别首脑会议,审议中非共和国局势问题。刚果(布)、加蓬、乍得和赤几总统,以及喀麦隆对外关系国务部长与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总统作为观察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中非总统博齐泽就武力推翻帕塔塞前政权的说明,并发表声明,决定正式承认中非新政权,并向其提供50亿非洲法郎的援助,决定保留和加强共同体驻中非维和部队,以协助中非维护安全和重组武装部队,确保过渡进程的顺利进行。

  6月24-25日,共同体关于外交、国防、内政和安全的部长会议在加蓬首都利伯维尔召开。加蓬、刚果(布)、中非、乍得4国有关部长及共同体执行秘书出席会议。会议就成员国间引渡、互不侵犯、友好互助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建议尽快签订共同体司法合作协议。

  7月18日,共同体及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商业部长会议在乍得首都恩贾梅纳召开。会议就共同体及圣多美和普林西比为一方,与欧盟签署“经济伙伴协议,以及参加坎昆世界贸易组织第5届部长会议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磋商。

  8月21-23日,共同体农业问题部长会议在喀麦隆杜阿拉市召开。会议讨论了成员国共同农业政策和食品安全等问题,通过了“杜阿拉宣言”。

  8月28至29日,共同体第10届部长会议在中非共和国首都班吉召开。共同体6国的经济、财政、计划、商业以及司法部长与会。会议就成立共同体航空公司、特别农业项目、共同体资金来源以及12月在布拉柴维尔举行共同体首届足球运动会等问题进行了磋商。      12月12日,共同体第11届部长会议在刚果(布)首都布拉柴维尔召开。会议审议了执行秘书处关于共同体2003年活动情况报告和2004年行动计划,对2003年共同体经济和社会形势进行了评估,确定2003年经济增长率为4.3%;认为预算执行情况有所改善,货币稳定,通货膨胀压力降低,经常性项目赤字减少;但和平努力对经济发展的正面影响并未显现。

  2004年1月28日,共同体第5届首脑会议在刚果(布)首都布拉柴维尔召开。中非共和国、刚果(布)、赤几、加蓬总统,乍得总理及喀麦隆经社理事会主席出席;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国际组织的代表列席会议,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总统作为观察员出席了开幕式。会议通过了共同体成员国间“团结、互助和互不侵犯公约”、“引渡条约”、“司法协助条约”、“共同体议会条约”等文件,决定共同体护照开始流通。会议还就征收“共同体一体化税”及启动“共同体发展基金”,尽快成立共同体航空公司,与世界银行、欧盟合作等问题进行了磋商,责成有关部长尽快研究落实;决定继续执行“次区域经济财政振兴计划”,以加快减贫和提高经济竞争力。会议对中非共和国形势趋稳表示满意,并敦促中非总统采取措施,落实全国对话会议建议。首脑们对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加入共同体的申请表示积极考虑和认真研究。会议通过了“最后公报”,决定2004年执行主席由加蓬总统邦戈担任,第6届首脑会议于2004年12月在利伯维尔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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