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离交易可转债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含义 编辑本段回目录
分离交易可转债与普通可转债的区别 编辑本段回目录
分离交易可转债是一种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可分离为纯债和认股权证两部分,赋予了上市公司一次发行两次融资的机会。
分离交易债与普通可转债的本质区别在于债券与期权可分离交易,分离可转债不设重设和赎回条款,有利于发挥发行公司通过业绩增长来促成转股的正面作用,避免了普通可转债发行人往往不是通过提高公司经营业绩、而是以不断向下修正转股价或强制赎回方式促成转股而带给投资人的损害。
普通可转债中的认股权一般是与债券同步到期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则并非如此,《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规定,分离交易可转债“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
目前通过发行分离式可转债上市的认购权证有马钢CWB1、钢钒GFC1、中化CWB1、云化CWB1、武钢 CWB1等,而拟推出分离式可转债的上市公司有唐钢股份、深高速、日照港、赣粤高速、中信国安和南山铝业、巴士股份、中远航运、上港集团等,其中中信国安近期已经发行完毕,2007年9月13日股权登记日持有中信国安的投资者都有权获得一定数量的分离式可转债的优先配售权。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优点 编辑本段回目录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标签: 分离交易可转债 上市公司 二级市场 债券 公司债 公司债券 分离式可转债 可转债 套利 投资人 期权
收藏到: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