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银行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合资银行(Joint venture bank)
什么是合资银行 编辑本段回目录
合资银行是由一家或几家外国银行与当地有关部门或单位联合出资在当地建立的股份银行,但外方通常不一定占控股权。
合资银行可以是完全新建的,也可以是由于外国银行购买了原本地银行的部分股仅后改变而成的。
合资银行的相关规定 编辑本段回目录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合资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第八条,设立合资银行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合资银行的评价 编辑本段回目录
合资银行的最大好处是它采用了合资的形式,因而可以综合各家出资单位的优势。例如,合资银行可能采用外方的先进技术,但保持地方银行的面目和管理方式,还可以与外国银行建立并保持经常的联系。
合资银行的主要弊端也是来自它的合资形式,由于所有权的分散化,各出资方对某些问题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因此,在进行业务决策时,经常要进行反复的协商、平衡,使得政策的制订变得复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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