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市场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第四市场(The Fourth Market)
什么是第四市场 编辑本段回目录
许多机构大投资者,进行上市股票和其他证券的交易,完全撇开经纪商和交易所,直接与对方联系,采用这种方式进行证券交易,形成了第四市场。
有时也利用经纪商作为中介人,设法把买卖双方拉拢。由他们直接洽谈,中介人不参予其间。有的交易则利用电子计算机通讯网络,买卖双方各在终端内寻觅对方,找到后,可用电话或其他通讯工具约定时间、地点、直接谈判。所以第四市场,也是指利用电子计算机网络进行大宗交易的场外交易市场。由于机构投资者的交易数量,既要节省经纪人的手续费,又要保密,不致因大笔交易而影响价格,因此,在大企业、大公司之间进行大宗股票交易时,就通过电子计算机网络直接进行交易。
第四市场的经纪人不需要向政府有关当局注册,也不公开其交易情况,佣金也比其他市场低。近年来,我国定向募集公司法人股的转让,就其交易方式而言,与第四市场有相似之处,但就其产生的原因而言则不尽相同。
第四市场的特点 编辑本段回目录
1、往往由被称为“团体投资者”的大公司和大企业采用。
2、往往用于大宗证券交易活动。
3、一般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证券交易。
4、场外交易市场的特殊形式。
第四市场的交易程序 编辑本段回目录
1、用电子计算机将各大公司股票的买进或卖出价格输入储存系统,机构交易双方通过租赁的电话与机构网络的中央主机联系。
2、当任何会员将拟买进或卖出的委托储存在计算机记录上以后,在委托有效期间,如有其他会员的卖出或买进的委记与之相匹配,交易即可成交,并由主机立即发出成交证实,在交易双方的终端上显示并打印出来。
第四市场的优缺点 编辑本段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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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第四市场 交易席位 交易成本 佣金 场外交易 场外交易市场 大宗交易 定向募集 机构投资者 法人股 直接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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