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adjustable peg system / adjustable pegged exchange rates / Adjustable Peg)
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概述 编辑本段回目录
通常,各国既不会采用完全的固定汇率制,也不会完全让汇率由市场的供求力量来决定,而是有限度地追求汇率的灵活性,就是所谓的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
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adjustable pegged exchange rates)源于1944的布雷顿森林协定(Bretton Woods system)。在这种体制中,各国的汇率既可以保持稳定又可以具有灵活性。在短期,各国可以使用外汇稳定基金把汇率维持在固定的水平;而在长期,则通过贬值和升值保持收支平衡。
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的特征 编辑本段回目录
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的主要特征:各国货币相互联系,为商业和金融交易提供稳定的汇率。当国际收支失衡时,各成员国原则上同意,尽可能长时间地保留现有平价。它们首先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矫正收支失衡。但是,如果消除收支的持续失衡意味着要使国内经济遭受严重的破坏,如通货膨胀或失业,那么,成员国可以采用改变钉住汇率的方式,消除这种根本性失衡。钉住汇率变动10%以内,无需经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批准。超过10%则需征得货币基金组织的同意。
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实施的问题 编辑本段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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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 出口商 固定汇率制 国际收支失衡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外汇 失业 布雷顿森林协定 本币贬值 汇率 财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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