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实验 创建词条
人大经济论坛-经管百科

打包放款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打包放款(Packing finance)也称打包贷款(Packing Loan)

打包放款编辑本段回目录

  打包放款(PACKING FINANCE):又称信用证抵押贷款,是指出口商收到境外开来的信用证,出口商在采购这笔信用证有关的出口商品或生产出口商品时,资金出现短缺,用该笔信用证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出口货物进行加工、包装及运输过程出现的资金缺口。

打包放款的条件编辑本段回目录

  1.在本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有进出口经营权、在银行开有人民币帐户或外汇帐户的企业。

  2.出口商应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财务状况良好、领取贷款证、信用等级评定A级以上。

  3.申请打包放款的出口商,应是信用证的受益人,并已从有关部门取得信用证项下货物出口所必需的全部批准文件。

  4.信用证应是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并且信用证的结算不能改为电汇托收等其他的结算方式,开证行应该是具有实力的大银行。

  5.信用证条款应该与所签订的合同基本相符。

  6.最好能找到另外企业提供担保,或提供抵押物

  7.出口的货物应该属于出口商所经营的范围。

  8.信用证开出的国家的政局稳定。

  9.如果信用证指定了议付行,该笔打包放款应该在议付行办理。

  10.信用证类型不能为:可撤销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备用信用证、付款信用证等。

  11.远期信用证不能超过90天。

申请打包放款需要向银行提供的资料编辑本段回目录

  1.信用证正本;

  2.流动资金借款申请书;

  3.外销合同;

  4.境内采购合同;

  5.营业执照副本;

  6.贷款证

  7.近三年度的年度报表;

  8.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9.法人代表证明书。

打包放款金额和期限编辑本段回目录

  1.最高金额为信用证金额的80%。

  2.期限不超过信用证有效期后的15天,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半年。

  3.展期:当信用证出现修改最后装船期、信用证有效期时,出口商不能按照原有的时间将单据交到银行那里,出口商应在贷款到期前十个工作日向银行申请展期。

  4.展期所需要提供的资料:贷款展期申请书、信用证修改的正本。

打包贷款业务流程图编辑本段回目录

MBA智库百科标志

经管百科已经为您找到更多关于“打包放款”的相关信息,点击查看>>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标签: 打包放款 业务流程图 付款信用证 信用证 信用证的受益人 出口商 可撤销信用证 外汇帐户 工作日 托收 抵押物

收藏到: Favorites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