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Non-deliverable Forwards,NDF)
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的定义 编辑本段回目录
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Non-deliverable Forwards)简称NDF,又称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主要用于实行外汇管制国家的货币,从事国际贸易企业为规避汇率风险所衍生出来的金融手段。相对于本地银行即可操作的普通远期外汇交易,NDF一般只能由海外银行承做。NDF的核心观念在于交易双方对某一汇率的预期不同。NDF为面对汇率风险的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对冲及投资的渠道。
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的特点 编辑本段回目录
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non-deliverable forward-NDF )是一种离岸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双方基于对汇率的不同看法,签订非交割远期交易合约,确定远期汇率、期限和金额,合约到期时只需将远期汇率与实际汇率的差额进行交割清算,与本金金额、实际收支毫无关联。产品特点:针对有外汇管制的国家或地区,无需对本金进行交割。
NDF是柜台交易的外汇衍生产品。NDF合同双方交割时不是以基础货币对交割,而是根据合同确定的远期汇率与到期实际即期汇率之间的差额,以可自由兑换货币(一般为美元)进行净额支付。NDF与可交割的外汇远期也有所差异,因为NDF交易处于相应货币的管理当局的直接管辖范围之外,其定价无需受国内利率的限制。
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与远期外汇交易的差别在于,不用备有本金的收付,只要就到期日的市场汇率价格与合约协定价格的差价进行交割清算,本金实际上只是用于汇差的计算,无需实际收支,对未来现金流量不会造成影响。而远期外汇交易到期后需现汇交割。
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的发展 编辑本段回目录
交易活跃、规模巨大、不断发展的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NDF)市场上,主要有(韩元、新台币、人民币、印度卢比、印度尼西亚卢比和菲律宾比索)等六种亚洲货币进行交易。这些离岸市场是世界和亚洲外汇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资本管制的情况下平衡着市场的供需。对外国投资者来说,NDF市场提供了一种对持有的当地货币敞口进行套期保值的工具,或是一种离岸获得当地货币头寸的投机工具。非居民对亚洲NDF市场的利用部分反映了他们在进入国内远期市场时所受到的限制。
目前亚洲地区的人民币,韩元,新台币等货币的非交割远期交易相当活跃.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由银行充当中介机构,供求双方基于对汇率看法(或目的)的不同,签订非交割远期交易合约,该合约确定远期汇率,合约到期时只需将该汇率与实际汇率差额进行交割清算,结算的货币是自由兑换货币(一般为美元),无需对 NDF的本金(受限制货币)进行交割。NDF的期限一般在数月至数年之间,主要交易品种是一年期和一年以下的品种,超过一年的合约一般交易不够活跃。
由于去年以来人民币的升值预测增强,因此导致NDF的交易量逐渐攀升,由原来最初的每日几千万美元,增加到2亿美元左右的水平,再发展到目前10亿美元左右的规模.亚洲NDF市场的成交额占全球NDF市场的绝大多数。根据2003年初新兴市场交易者协会的测算,韩元、新台币、人民币、印度卢比、印度尼西亚卢比和菲律宾比索这六种亚洲货币NDF的成交额约占全球新兴市场NDF成交额的70%左右。
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的运用 编辑本段回目录
虽然人民币已由与美元挂钩改为与一篮子货币挂钩,但由于其每日波动幅度受到限制,企业及投资者一般可以通过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合约进行对冲避险和投机套利。作为远期合约的一种延伸,NDF最本质的一种做法就是提前锁定购汇或结汇的成本,来达到避险的目的,它的做法基本与远期合约类似,唯一不同的是无本金的收付,仅就差价进行清算。
例如,某国内企业向国外客户销售一批货物,双方约定3个月后结清货款,共计100万美元,目前外汇市场的汇率是7.67。3个月后国内企业当心人民币走强,因此其将面临汇率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它就可以和银行签订协议,约定汇率7.47。3个月后,市场汇率为7.41。那么企业可以如数的收到747(100×7.47)万人民币,另外向银行支付20万的差价。这样的话就可以帮助企业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由于汇率变动而产生损失。
通过NDF方式,还可以演变出很多种套利的方法。基本的套利方法就是利用即期结售汇水平与NDF远期汇率水平之间的差异进行套利。目前银行公布的即期结售汇水平在7.58左右,而NDF的报价已在7.25左右的水平,这就存在明显的套利空间,大概在3000点左右。投资者就可以选择向国内银行远期卖出美元的同时,通过NDF买入远期美元,以达到活力的目的。需要注意的是,NDF是非本金转移的套利,该套利过程结束是净卖出美元,还需在国内再进行一笔购汇业务。因此最好与实际的业务结合进行。
对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的管制 编辑本段回目录
早在2006年的时候,国家外汇管理局就发布通告规定,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境内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境外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交易。外管局明确规定,远期结售汇履约应以约定远期交易价格的合约本金全额交割,不得进行差额交割。外管局认为我国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市场正处于发展初期,现阶段外汇交易应以风险防范为主,不鼓励利用衍生工具从事投机性交易。
虽然我国政府是明令禁止境内中资和外资企业从事NDF交易的,但是操作NDF交易并不涉及人民不和外汇的跨境流动,企业交给银行的外汇担保,无须汇到境外,只是作为这些银行通知其境外分行进行NDF交易的一种凭证。赚取的利润也只需存到境外银行的帐户中即可。因此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执行监控过程中的难度较大,实际上NDF受到的管制较小。因此仍然有不少企业利用了NDF进行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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