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改组合并信托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公司改组合并信托的定义 编辑本段回目录
公司改组合并信托,是信托公司受委托人委托,代为办理有关公司改组和合并的事项。委托人即是参与改组或合并的各公司。信托公司负责有关文书的起草工作,负责对参与改组或合并的各公司进行协调、调节,推进有关事项的完成,负责有关法律手续的办理,有时还负责对原公司的债务人和向全社会进行公告。由信托公司办理改组合并,可以使各公司避免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使各项业务基本上照常进行,公司可省去不少琐碎的麻烦事,并可节省改组合并费用。信托公司办理的该项业务,实为代理类信托业务。
公司改组合并的定义 编辑本段回目录
- 代办公司改组事项。公司的改组分为三种情形,一是因营业需要而改组,二是因法定的程序而改组,三是因经济困难而改组。
- 改组时集中管理证券。
- 公司改组时须先集中股权、债权。信托公司于公司改组完毕时代为办理凭原收据换发新股票或新债券的手续。信托公司办理的此种代保管证券业务能推进公司改组的进程。 代办公司合并事项。
公司的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为一个公司。公司合并的方式有二,一是将现存的两个以上的公司同时解散,共同成立一家新的公司;二是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予以解散,而将其财产转归一家现存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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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司改组合并信托 信托公司 债券 债务人 债权 公司合并 公司解散清算信托 公司设立信托 合并 合并费用 管理破产财团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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