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出口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复出口(Re-export)
什么是复出口 编辑本段回目录
复出口是指外国商口进口以后未经加工制造又出口,也称再出口,本国化出口(nationalized exports),本国化产品出口。
外国商品经过结关进入国内后,未经加工改制又向外国出口。再出口货物可区分为本国化商品再出口与从海关保税仓库和自由区再出口两部分。两者同是外国商品输入后未经加工改制又重新出口,但前者经过海关结关,后者则未经过海关结关。复出口在很大程度上同经营转口贸易有关。
因此,本国化出口列入专门贸易的出口中,而从海关保税仓库和自由区出口则列入总贸易的出口中(见总贸易体系)。
由于所谓加工改制发生质变的概念并不明确,因此要在专门出口中准确地区分本国出口与本国化出口是相当困难的。
例如,在商店中出售的茶叶都是“拼配茶”,拼配需用机器,工序繁多,其加工分装比将天然黄油与人造黄油拼合更为复杂,但输入茶叶经拼配后再出口,只算作本国化出口,而输入天然黄油,与本国人造黄油拼合后再出口,却是本国出口。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收藏到: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