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屋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法院拍卖房屋(常简称法拍屋,香港称银主盘)
银主盘的定义 编辑本段回目录
法拍屋指的是遭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当债务人(业主)无力履行按揭合约,或无法清偿债务时,而被债权人经由各种司法程序向法院声申请强制执行,将债务人名下房屋拍卖,以拍卖所得价金满足债权。而在过程中遭到拍卖的房屋就是所谓的法拍屋或银主盘。
法拍屋不一定是从银行查封而来,私人查封也有;只是房屋的金额太大,每间房子又都有向银行借钱,银行借钱出去时,都有办理设定抵押权,拍卖时银行有优先受偿之权,这就是强制查封的“执行名义”之一,称为拍卖抵押物。银行会根据按揭条款,以及相关民事法律规定,向法庭申请没收物业后所出售的物业。
法拍屋的法律特点 编辑本段回目录
买方律师无法作出业权质询;
卖方不负责清理物业内的任何杂物、遗例建筑物、大厦维修、钉契、利息等;
成交前不得转名或转售,除非得双方同意。
法拍屋在债务上的安排 编辑本段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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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法拍屋 亚洲金融风暴 债务人 债权 债权人 抵押权 抵押物 拍卖 金融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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