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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意抵销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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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意抵销 编辑本段回目录

  合意抵销又称为“约定抵销”、“意定抵销”、“契约上抵销”,是指依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抵销双方所负的债务。合意抵销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

  《合同法》第100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合意抵销对于标的物的种类、品质没有特别要求,对于双方所负债务是否届履行期限也无要求,只要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原则上都可以合意抵销。

  合意抵销是基于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抵销合同而产生抵销的后果。抵销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抵销合同适用民法关于合同的有关规定。

合意抵销与法定抵销的区别 编辑本段回目录

  1、抵销的根据不同。

  2、债务的性质要求不同。

  3、债务的履行期限要求不同。

  4、抵销的程序不同。

  5、法定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抵销的意思表示亦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但抵销合同则可以附条件或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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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合意抵销 《合同法》 债务 合同 品质 抵销 标的物 法定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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