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品实物销售量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什么是工业产品实物销售量 编辑本段回目录
工业产品实物销售量是指报告期内工业企业实际销售的由本企业生产(包括上期生产和本期生产)的符合质量要求或订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的工业产品的实物数量,但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成品(半成品)实物数量。
产品实物销售量核算的原则 编辑本段回目录
实物销售量的核算是以产品销售实现为核算原则,即在产品已发出、货款已经收到或者得到收取货款的凭据时,作为销售实现,统计产品销售量。产品销售实现核算的结点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采用送货制销售的,产品如由本企业运输部门发送,以产品出库单上的数量、日期为准;如委托专业运输部门发运,则以运输部门承运单上的数量、日期为准。
②采用提货制销售的,以给用户开具的发票和提货单上的数量、日期为准。
③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产品,以企业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为准。
④采用预收货款销售的,在发出产品时作为销售。产品尚未生产出来,已预收货款或预开提货单的,不能算作销售。
⑤企业出口销售的商品,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装船提单,空运以取得空运运单,并向银行办理出口交单的数量、日期为准。企业自营出口的产品,在委托外贸部门代理出口(实行代理制)的情况下,以收到外贸部门代办的运单和银行交单凭证的数量、日期为准。
分清产品销售和预售的界限:预售是指产品还没有生产出来以前,用户为了购买这种产品事先向工厂支付货款,预售不能算作销售。相反,有些产品采用了分期付款的形式,只要是用户拿到了这个商品,不管货款是否已付清,作为企业已取得了收取货款的凭证就应作为销售。
产品实物销售量的统计范围 编辑本段回目录
①按合同规定需交用户的供货量,包括交本期合同,补交上期和提前预交下期合同;
②在合同外,按照市场需求、企业自行销售的产品;
③售予物资部门和商业部门等经营部门的产品;
④售予外贸部门供出口或企业自营出口的产品;
⑤供给国家储备的产品;
⑥作为商品出售给本企业生活用、基建用或行政部门用的产品。
售出产品退货的处理办法 编辑本段回目录
①退回报告期内销售的产品,应从本期销售量中扣除;如退回报告期内生产的不合格品,不仅要扣除销售量,同时还要扣除本期生产量。
②退回报告期以前年度售出的不合格产品,则不再调整销售量和生产量;如退回合格品,则作为其他收入计入产品库存量中。
③退回修理的产品,修理后仍交原用户的,不作为退货处理,在统计报表上不作反映。修理不好作为不合格品退货处理的,如果是报告期生产销售的,则不仅扣除销售量,而且扣除生产量;如果是报告期以前年度生产销售的产品,则不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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