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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弗奇约翰逊效应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THE AVERCH JOHNSON EFFECT
阿弗奇约翰逊效应
经济学类别:产业经济学
研究领域:产业组织和公共政策
阿弗奇约翰逊效应认为,受制于收益率管制法,大于资本成本的允许的收益率可能导致受管制的垄断者有动机过度投资或进行交叉补贴。这种过度投资以厂房和设备的增加高于最优水平的方式发生。交叉补贴可以通过进入其他市场而出现,即使在这些市场赔了钱。

主要术语: 编辑本段回目录


允许收益率(ALLOWED RATE OF RETURN):管制委员会认为等于资本成本的投资收益。
资本成本(COST OF CAPITAL):借款或使用内部资金投资新厂房和设备时公司承受的成本。
交叉补贴(CROSS SUBSIDIZATION):利用一个产品线或市场的利润去补贴另一个产品线或市场的损失。
规模经济(ECONOMIES OF SCALE):是指一个公司的长期平均成本,在给定产量下通过研究平均成本来决定平均成本是在增加、减少还是保持不变。
自然垄断(NATURAL MONOPOLY):是指当规模经济表现为平均成本在整个需求范围内下降时,从经济上看,整个行业在只有一个公司时才是有效的这种情况。
过度投资(OVERCAPITALIZATION):使用多于生产给定生产水平所需的车间和设备。
费率基准(RATE BASE):受管制公司的厂房和设备的投资水平。
收益率管制法(RATE OF RETURN REGULATION):通过管理机构对公司的投资收益以及价格的一种管制。
管制滞后(REGULATORY LAG):调整利润水平使之符合允许收益率的管制过程所需的时间间隔。

综 述: 编辑本段回目录

哈维?阿弗奇(Harvey Averch)和利兰?L?约翰逊(Leland L.Johnson)试图在收益率管制约束下研究公司的行为。他们提出了一个概念———阿弗奇约翰逊效应,认为一个受收益率管制的公司,即通常情况下的垄断公司,可以通过增加它的费率基准来增加利润。阿弗奇约翰逊效应是一个关于垄断管制的重要问题,它分析了受管制的公司是否有动机使用过多的资本来生产给定的产量。
收益率管制法通常用来作为管制自然垄断的一种手段。当一个行业中只有一个公司才是经济有效率的时,自然垄断就存在了。与几个公司相比,当一个公司能够以较低的平均成本生产一个给定的市场产量时,这种情况是真实的。在这样的市场中,竞争是不可行的。因此,政府允许垄断存在;但是,由于政府担心没有管制情况下的高价格、低产出和高利润,因此同样对垄断者进行管制。对大多数公共事业来说,政府已经决定这种管制应该采取收益率管制法的形式。然而,收益率管制法具有许多缺陷,这些所谓的缺陷之一便是阿弗奇约翰逊效应。
在收益率管制法下,管制机构努力使总收益等于总成本,包括资本的正常收益。经济利润被定义为总收益和总成本之间的差额。总收益等于一种产品或多种产品的价格乘以出售的一种产品或多种产品的数量。总成本包括公司的经营成本加上公司投资的合理收益。当总收益等于总成本时,公司获得正常利润。即使利润水平等于零,公司也会继续经营,因为公司获得了投资的合理收益。如果利润大于零,那么公司是在获取经济利润。管制机构试图使公司获得正常利润,因为正常利润使得公司在使顾客享受到与没有管理的情况下相比较低的价格和较高的产量的情况下还能继续经营。
受管制的公司可以获得它的投资( K)的合理收益率(r)。作为交换,管制委员会对公司的价格进行管制。通常情况下,投资被称为是费率基准,大部分由公司的厂房和设备组成。管制委员会试图估计资本成本( s)来测定合理的收益率。如果合理的收益率等于资本成本,那么公司获得正常利润。如果rs,则公司将获得经济利润,而且经济利润的数量不仅由r和s的差决定,还由作为费率基准的厂房和设备的量(K)决定。利润水平是(r-s) K。保持其他项不变,K越大,公司的利润越大。因此,阿弗奇约翰逊效应认为当r>s时,公司将有动力去增加资本,这样会增加利润。例如,如果允许的收益率是10%,而实际的资本成本是8%,那么公司增加100万美元费率基准将增加2万美元利润。因为公共事业单位是具有大规模费率基准的资本密集程度高的单位,管制委员会很难精确估计资本的理想水平。同样,允许的收益率与资本成本的差别越小,过度投资的愿望就越强烈,因为公司必须增加较多的费率基准来获得同样水平的利润。例如,保持其他项目不变,如果允许的收益率是9%,那么为达到同样的利润水平,投资将不得不增加200万美元。

应 用:编辑本段回目录


关于阿弗奇约翰逊效应存在的经验证据是混杂的,有些作者声称他们已经发现它存在,而其他人报告说它不存在。这些混杂结果的出现是因为关于模型的假设和检测技术不同。
各种各样的证据表明阿弗奇约翰逊效应可能存在。大量超额的生产容量可能会支持阿弗奇约翰逊假设。然而,假设大部分公共事业单位的产品是不可贮存的,则很难确定最佳的厂房规模,尤其是当需求不确定并且可能随着不同时期大幅度变化时。阿弗奇约翰逊效应存在的另一个可能的例子是公司购买产品而不是租借它们。购买的车间和设备作为费率基准的一部分,而租用的设备则不是。因此,一个受管制的公司可能愿意出租而不是把它的设备出售给客户,以此增加费率基准。例如,从历史上说,电话公司把终端设备出租给它们的客户而不出售给他们。这使电话公司能够大大增加它们的基准费率。然而,这些出租政策恰恰可能是好的商业决策。另一个阿弗奇约翰逊效应诱导出的电话行业费率基准增长的可能例子是安装电话的劳动成本的资本化实践,而不是对服务进行一次性收费。
从历史上看,本地电话服务采取每月统一费用定价法。这一方法不考虑使用的数量,每月收取固定的费用。因此,每月打一次本地电话的用户的收费与打许多次本地电话的用户的收费相同。在统一费用定价情况下,需要更多的设备和投资,特别是在高峰需求期间。然而,测定使用本地服务的成本可能比从拨打每个电话中获得的收益高。大多数电话公司向客户提供选择,要么支付统一费用,要么支付每次电话费用。关于哪一种体制能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率的争论仍在继续进行。
在公共事业中由于缺乏高峰负荷定价,阿弗奇约翰逊效应同样得到证实。对电力以及其他公共设施的需求,随着一天、一周、一个季度时间的不同而改变。假定这些产品是不可贮存的,那么对商品的需求必须在需要它时才进行生产;因此,需要大量的生产能力来提供高峰期需要的服务。例如,与春天一个凉爽的晚上相比,夏天一个炎热的下午对电力的需求要高得多。为了满足高峰需求,在一天或一年的其他时期存在额外的生产容量。在高峰时期收取较高的价格将降低高峰期的需求量,因此会缩小厂房的规模。历史上高峰需求定价实践的缺乏可能是阿弗奇约翰逊效应的结果。
交叉补贴是增加受管制公司的费率基准的另一个可能的方法。当公司从一个市场上获得利润来补贴另一个市场上的损失时,就出现了交叉补贴;总体来说,受管制的公司的收益率受到管制,而不是生产线受到管制。因此,一个受管制的公司在一个市场上可能获得大量利润,而在另一个市场上可能会遭受损失。公司通过扩展到受损失的市场中,实际上可能会由于进入这个市场增加它的费率基准从而增加利润。
反对过度投资理论的一个证据是在电信和电力行业缺乏生产容量;然而,这可能是低估需求的结果。阿弗奇约翰逊效应在任何情况下可能不存在的另一个原因是管制滞后给公司提供了有效生产的激励。如果公司增加它的厂房和设备,那些增加并不能马上进入费率基准;当公司的下一次费率变化被批准时,它才成为费率基准的一部分。因此,如果下一次费率听证会不是两年期的,而且又一年的费率不变,那么公司将三年得不到新投资的收益,公司过度投资的激励被削弱了。同样,在这个时期任何成本的削减将可能导致利润的增加。
约翰逊曾经说过,在高通胀时期,几乎不可能有激励去过度投资。然而,在低通胀时期,技术上的变化会降低成本,而这会导致较高的利润,从而公司可能会过度投资。这就是阿弗奇约翰逊效应的一个潜在优势,即它能增加新的且更富生产力的资本的引进。

相关内容: 编辑本段回目录


阿弗奇约翰逊理论始于阿弗奇和约翰逊1962年的一篇研究管制约束下公司行为的文章。斯坦尼斯劳?H?威利斯(Stanislaw H .Wellisz)1963年的一篇文章同样研究了受管制公司的行为。因为这些文章几乎同时出版,有些人把阿弗奇约翰逊效应称做阿弗奇约翰逊威利斯(A J W)效应。这些术语都同样指过度投资动机。尽管从一开始大家一直争论这个 效应是否存在,这个理论和由此引起的许多研究管制约束下公司行为的文章使得人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受管制的公司和管制理论。已经形成的一个观点关注用某种激励管制形式代替收益率管制。激励管制的支持者引用阿弗奇约翰逊效应作为收益率管制应该被取代的一个理由。尽管研究兴趣已转向对某些权限的激励管制,阿弗奇约翰逊效应仍然是管制经济学的一个重要主题,并且继续引起有关管制自然垄断的最优方法的争论。

参考文献: 编辑本段回目录


Averch,Harvey,and Leland L.Johnson.“Behavior of the Firm Under Regulatory Constraint.”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52(December,1962):1052 1069.这是最早提到阿弗奇约翰逊效应的文章。有些部分是技术性的,但是如果忽略这些技术性部分,仍然可以理解这个讨论。向读者提供了各种阿弗奇约翰逊概念的最好描述。
Berg,Sanford V.,and John Tschirhart. Natural Monopoly Regulation .Cambridge,England: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8.这本书专门用了一章来描述阿弗奇约翰逊效应,其中有一节对阿弗奇约翰逊效应的阐述特别精彩。
Johnson,Leland L.“Behavior of the Firm Under Regulatory Constraint:A Reassessment.”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63(May,1973):90 97.这篇文章研究了在有关阿弗奇约翰逊效应的最早的文章发表之后的10年所发生的事情,阐明了理论并分析了某些经验证据。
Kahn,Alfred E. The Economics of Regulation:Principles and Institutions .Cambridge,Mass:MIT Press,1988.不同章节中的两节专门用来研究A J W效应。第一节研究了激励和扭曲,第二节探讨了效应可能的积极方面。
Wellisz, Stanislaw H.“Regulation of Natural Gas Pipeline Companies:An Economic Analysis.”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7(February,1963):30 43.这篇文章与最早提到阿弗奇约翰逊效应的文章同时出现,研究了强调高峰负荷需求的过度资本化问题。

互参条目: 编辑本段回目录


Average and Marginal Cost Pricing,平均成本定价和边际成本定价;Economies and Diseconomies of Scale,规模经济和规模不经济;Efficiency,效率;Microeconomics,微观经济学;Monopolies:Pricing and Output,垄断定 价和垄断产量;Monopolies:Regulation,垄断管制;Profit:Accounting and Economic,会计利润和经济利润;Public Utility Pricing,公共事业定价;Regulation and Deregulation,管制和放松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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