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违约(absenteeism)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不履行所指定工作内容的诺言,虽然劳动契约的规定工人这样做并且契约仍具有效力。在对劳动契约管制不严格或对不按照契约惩罚微不足道时,超额受雇的工人将采用这种手段。特别是那些目前感到劳动力稀缺的雇主不愿意援用最终解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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