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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价格论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价格论  Wa'erlasi de yiban junheng jiagelun
瓦尔拉斯瓦尔拉斯

  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价格论
  Walras' concept of general equilibrium price
  法国经济学家M.-E.-L.瓦尔拉斯提出的关于各种商品的价格在一般均衡体系中同时决定的理论。是其一般均衡理论的重要内容。其代表作是1874年发表的《纯粹经济学要义》。该理论的实质是说明资本主义经济可以处于稳定的均衡状态。在资本主义经济中,消费者可以获得最大效用,企业家可以获得最大利润,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可以得到最大报酬。
  瓦尔拉斯是边际效用学派奠基人之一。他的价格理论以边际效用价值论为基础。他认为价格或价值达成均衡的过程是一致的,因此价格决定和价值决定是一回事。他用稀少性”说明价格决定的最终原因,认为各种商品和劳务的供求数量和价格是相互联系的,一种商品价格和数量的变化可引起其他商品的数量和价格的变化。所以不能仅研究一种商品、一个市场上的供求变化,必须同时研究全部商品、全部市场供求的变化。只有当一切市场都处于均衡状态,个别市场才能处于均衡状态。
  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价格决定思想,是通过数学公式阐述的。他假定社会上有n种资源生产m种商品。社会上每个人都持有一定数量的资源或生产要素,即他的分析以既定的收入分配方式为前提。在这样的经济社会中,消费者力图取得最大效用,企业家力图获得最大利润,资源所有者力图获取最多的报酬。
  通过对方程求解,瓦尔拉斯证明了在市场上存在着一系列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数量(这些价格和数量即为均衡价格和数量),能使每个消费者、企业家和资源所有者达到各自的目的,从而社会可以和谐而稳定地存在下去。
  瓦尔拉斯还认为,方程所决定的均衡是稳定的均衡,即一旦经济制度处于非均衡状态时,市场的力量会自动地使经济制度调整到一个新的均衡状态。
  瓦尔拉斯均衡
  瓦尔拉斯一般均衡是指整个市场上过度需求与过剩供给的总额必定相等的情况。用货币价格来表示过度需求与过剩供给的价值,并且假设存在着(n+1)个市场,就可以把瓦尔拉斯定理表达为这样一个恒等式:
  其中 表示对i种商品的过度需求,Pi表示i种商品的价格。如果n个市场上(例如,n种物品的市场)过度
  需求的总和是正数,那么,在第(n+1)个市场(例如,货币市场)上的过剩供给在价值上就等于前n个市场上过度需求的总和: (2)
  或者,由于货币的价格为1,所以这个式子就变成为: (3)
  假定第(n+1)个市场是货币市场,根据瓦尔拉斯定理,对货币的过度需求等于所有其它市场上名义过剩供给的总和。
  非均衡是相对于瓦尔拉斯均衡而言的,非均衡就是非瓦尔拉斯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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