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大病保险简介 编辑本段回目录
重大疾病保险(简称重疾险,俗称大病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给付保险金的健康保险产品。重疾险的根本目的是为病情严重、花费巨大的疾病治疗提供经济支持。 2007年8月1日,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制定的我国首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简称《规范》),正式开始实施。
过去重疾险的理赔尺度比较严苛,许多消费者质疑重疾险“保死不保病”,理赔时也产生了很多纠纷。2006年8月,中保协联合中国医师协会组建了健康保险专家委员会,以共同制定我国重疾行业标准定义库及使用规范。
《规范》明确要求保险行业使用统一的重疾定义后,成年人重疾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重大疾病中发生率和理赔率最高的6种疾病。今后凡是叫“重大疾病保险”的险种,至少必须能保这6种疾病。
6种重大疾病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急性心肌梗塞
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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