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TRIPs签署于1993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并于1995年1月开始生效。全文7章73条,作为规范WTO成员在商品贸易和技术贸易上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条约。TRIPs列出所有有关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包括国民待遇原则、保护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公共健康原则,对权力合理的限制原则,权力的地域性独立原则,专利、商标申请的优先权原则、版权优先保护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争端解决原则、对行政终局决定的司法审查程序和复查程序,智慧财产权的互惠为私产原则。
TRIPs协议内容复杂,其主要内容有:把新发明及其制造过程的专利权限限期为20年。把生物科技和药物知识产权纳入保护范围,涵盖范围涉及与生命攸关的救命药物,以及动植物等生命资源,例如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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