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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收入假说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由货币主义领袖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 (1912-)提出。
  永久性收入假说即人们的消费行为主要取决于永久性收入,而不是偶然所得的“暂时性收入”,C=αYp,永久性收入假说对“平均消费之迷”作出了解释,其在政策上的含义为:只有没有预期到的影响未来收入的政策变化才能影响消费。
  弗里德曼提出消费的永久性收入理论,通常使用的收入与消费的概念是不适当的,实际上,存在两种消费和两种收入,在分析消费行为时,应当严格区分。收入实际上存在记录的收入或测得收入与永久性收入的区别。他认为永久性收入是无法直接观察出来的,它必须从消费单位的行为中推导出来。对社会整体来说,永久性收入可以被看作是当前及过去测得的收入的加权平均数,这一加权平均数受到一稳定长期趋势的向上调整,同时它所具有的权数将随时间的向后推移而下降。其次弗里德曼还研究了消费行为与收入结构,他认为根据永久性收入假说观点,消费对收入的回归在消费研究中所具有的重要性应大大减少,而且这一回归所具有的作用和
  用途也是完全不同的。这一回归的作用主要在于为收入的总变动的分解,从而为收入结构的研究提供手段。因此,这一回归的主要用途却完全不在消费研究方面,而在于收入分配分析方面。它使得关于消费者预算收入的大量数据可以被用来解释收入分配方面的数据,并将收入分配方面的数据转化为对永久性收入状态的分布情况的估计。再次,弗里德曼认为永久性收入假说即破除了实际国民收入与储蓄率之间的直接联系,也破除了二者之间的间接联系。储蓄率是独立于国民收入水平的,因此,要把发展经济的重要作用归于投资,而并不是归于储蓄过程。在经济波动方面,弗里德曼则不同意将之归咎于不稳定的投资与消费和当前收入的相对稳定关系之间互相作用。而认为它们之间的内在循环体系是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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