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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保险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网上保险

 
  网上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或新型网上保险中介机构以因特网电子商务技术为工具来支持保险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行为。

我国发展网络保险的必要性
  (一)发展网络保险是顺应世界保险业发展潮流的需要
  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电子商务在美国、西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极为迅速。据统计,美国网上保险费早在1997年就高达3.9亿美元,而2001年,约有11亿美元的保险费是通过网络保险获得。2005年,英国约有20%的保险将在互联网上销售。日本已出现首家完全通过互联网推销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的保险及资产管理集团之一的法国安盛集团,早在1996年就试行了网上直销。目前,这个集团约有8%的新单业务是通过互联网来完成的。可以说,网络保险正以其完备的信息,简便的购买方式和快捷的速度成为保险销售的发展方向。我国如不顺应世界保险业的这一发展潮流,在网络保险方面必将面临国外保险公司的强烈挑战。
  (二)发展网络保险是提高市场占有率的需要
  加入WTO后,外国保险公司必然会抢占我国保险市场,造成我国保险业务流失,市场份额下降。为了避免外资保险公司过多地挤占我国保险市场,我国保险公司应马上进行策略投资和系统投资,实行交互式的顾客投保服务,有效运用企业间的电子商务,开发多种附加服务,扩大销售渠道,通过互联网树立名牌形象,同时注意保证网站安全,保护顾客资料数据,做好与外资保险公司抗衡的准备。
  (三)发展网络保险是完善我国保险推销体系的需要
  多年来,我国一直以保险代理人作为保险推销体系的主体重点发展,在寿险推销方面形成了以寿险营销员为主体的寿险营销体系。实践证明,这种营销机制对推动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因缺乏与保险公司的直接交流,就会导致营销人员为急于获取保单而一味夸大投保的益处,隐瞒不足之处,给保险公司带来极大的道德风险,为保险业的长远发展埋下隐患。而且,保险营销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又给保险公司带来极大的业务风险。此外,现有营销机制还存在效率低下的弊端。据调查,为整理繁多的客户信息,保险销售员经常雇佣私人秘书,但即便如此,还是常有照顾不到的地方,影响保险公司的信誉。发展网络保险,则可以以快速方便的信息传递、周到细致的客户服务,为公众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保险购买渠道,弥补现有销售渠道的缺点。
  (四)发展网络保险是提高保险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的需要
  先进的企业管理方法和手段是保险业持续、快速和高质量发展的“法宝”。随着网络的发展,现代信息技术必将对保险企业管理方式产生深远的影响。首先,网络信息技术的运用,导致保险企业管理跨度加大,基层公司与决策层的联系更加紧密,中间管理层的作用逐步减弱,决策指挥链尽可能缩短,有利于克服层次重叠、冗员多、运转慢、决策效率低下等弊端。其次,内部文档、数据处理电子化,使文件发送、存储查询速度加快,效率提高。第三,利用网络方便、迅速、全面地收集各种资料,利用远程通信技术和各区域人员保持联系,共同进行分析、预测、决策和控制。第四,利用网络,保险公司可以在培训员工、发布公司内部信息,与保险中介人、商业伙伴、保险监管机构进行联络等诸多方面节省大量的费用和时间。第五,在偿付能力方面,国家可借助于现代网络技术加强对保险企业的有效监管,保险企业也可以保持对自身偿付能力的管理。因此,发展网络保险,不仅可以实现保险营销方式的创新,也是实现管理创新的重要保证。

我国网络保险的现状及成因
  目前,我国保险网站大致分为三大类:(1)保险公司自建网站,主要推销自家险种,如平安的pingan、泰康在线等;(2)独立保险网站,不属于任何保险公司,但也提供保险服务,如优保、易保等;(3)就是中国保险网一类的保险信息网站,往往被视为业内人士的BBS.
  尽管如此,网络保险在我国还只能算新生事物。(1)多数保险公司对网络保险的认识是处于试用阶段,真正开展网络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较少。虽说我国的保险网站早在1997年就出现,但其主要功能一直局限于保险咨询、险种浏览、投保意向、网上投诉报案、调查市场需求、管理客户资料和设计保险方案等。(2)网络保险业务内容单一,缺乏线上互动。在网络销售方面,还处于最初的静态信息给予阶段,很少有保险公司进行网络直销。在客户服务方面,也仅仅处于服务信息提供阶段。(3)网络保险客户较少。相当一些人因收入水平低而无条件上网,直接影响网络保险需求。(4)网络保险存在着较大的风险。网络系统是网络保险的依托,任何有关网络系统不安全的因素都可能造成信息资料的失真和丢失,影响网络的安全运行。此外,在缺乏丰富的保户资料而保险公司与保户又不是面对面接触的情况下,网络保险很容易带来道德风险。
  我国网络保险发展之所以如此缓慢,主要因为:
  (一)网络保险进入实务操作所需具备的物质条件还不成熟
  网上保险的简单销售流程是:客户在网上填写投保单,通过网络传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实时或延时核保后,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向客户确认,客户正式签名后,合同成立;客户通过电子银行转账或信用卡支付,保单正式生效。从以上流程中发现,我们至少有三方面的不成熟:(1)在线核保。保险公司对保险标的有较为详细的核保标准和核保要求,包括核保标的金额、核保标的范围和核保险种等有关内容。对风险较大、技术含量较高、保险金额较大的标的要求做到现场查勘,而这些都是在线核保所不具备的;(2)电子签名。由于我国还没有电子签名的相关立法,通过数字签名在线签订的保险公司并不具有法律效力。(3)网上支付。由于信用卡使用不普及,且只有牡丹卡、龙卡、长城卡等少数几种卡可以选择,所以网上支付也是保险上网的瓶颈之一。
  (二)现有的网民结构和互联网的被动性不利于发展网络保险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截至2000年12月31日的统计数字显示,中国2250万名网民中,18岁以下的占到14.93%(2001年为15.3%),18到24岁的占到41.18%(2001年为 36.2%),25到30岁的占到18.84%(2001年为16.3%)。从网民的个人月收入情况看,1500元以下的占到网民人数的一半以上,个人月收入3000元以上的仅占网民人数的6.87%.网络保险的客户是在线网民,而国内目前的互联网用户结构显然不利于发展保险电子商务。此外,人们通常认为保险产品是卖出去的而不是客户主动购买的。也就是说,保单的销售是出于保险营销人员的动机而不是客户的动机。而互联网通常是一种被动的销售媒介,保险公司主要依赖它开发潜在客户群。
  (三)保险产品供给不足是发展网络保险的主要制约因素
  评估、确定、付款都不麻烦,只要将保单e化,就完全可以在线上操作的险种是网络保险的适宜险种。目前,国内保险产品种类不够丰富,除了旅游险、定期寿险、机动车保险这类金额小、手续简单、要求及时、需求量大少数险种外,适合网络保险的产品还不多,不能满足网络保险的发展需求。另外,保险服务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也是当前网络保险发展的突出瓶颈。据调查,投保人希望自己的熟人、朋友详尽解答疑难问题。而就算网络无所不能,也不能切实解决消费者遇到的这一难题。
  (四)信息风险如何评估是保险业在线服务发展的瓶颈
  如实告知是现行保险法对保险人规定的法定义务。在实践中,这一义务通常是由保险人通过详尽回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咨询这一方式来履行的。但在网上进行的交易将使保险人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之间的沟通受到相当限制。而如果保险人未能全面履行告知义务,根据现行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在出现因对保险合同的条款解释产生纠纷时,保险人就有可能在法律上处于不利地位。另外,由于我国在保险标的评估、保险事故的认定等方面仍处于初级阶段,如何防范网上交易中的恶意索赔和欺诈,更是我国保险人应该研究的新课题。
  (五)我国互联网业务配套法律法规尚待进一步健全
  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首次涉及了电子文件定义和相关内容。但若干实务环节仍有待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明确的规范、定义和解释。例如如何认定电子保险合同的效力、如何将电子保险合同作为证据进行保全、如何确定电子保险合同的地域管辖等。可以说,互联网立法滞后,是保险网站业务拓展的重大障碍。

我国网络保险的发展对策
  (一)着眼未来,制定保险网络营销管理规划
  以现代电子信息技术为依据的先进的保险网络营销技术,必将成为保险公司竞争取胜的重要法宝。各保险机构可根据我国网络保险的发展状况,结合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组织人员,拿出资金,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保险网络营销管理规划,进行网络保险客户的调查与跟踪,以确定市场定位并进行方案设计。要推进以客户为导向的网络保险战略,推行对客户的高附加值个性化的保险服务,以其独特的优势吸引客户。
  (二)大力发展互联网业务,加强网络保险所需的网络化建设
  要大力发展互联网业务,提高保险公司网络化水平。对于发展网络保险所需的加密技术、访问控制、防火墙、抗通信业务技术和数字签名等关键技术,要组织力量艰苦攻关,以满足网络保险的发展需要。为此,需要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财税政策的扶持。国家网络技术支持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及各保险公司要通力合作,确保网络保险的交易安全和无故障运行。另外,在网站布局上,要建立网络保险“一条街”,设置可供网民比较的险种“柜台”,以产生网络保险的“共生效应”。否则,将很难进行保险产品的比较选择,不能达到网络保险的预期目的。
  (三)加强立法工作,为网络保险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完善的法律是网络保险有序发展的有力保障。为满足网络保险的发展需要,有关部门必须建立健全相应法规,为网络保险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保险行业协会也要制定网络保险管理办法,解决网上安全支付、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等有关技术难题。
  (四)开发人才资源,做好网络保险人才的储备与培养
  网络保险的发展需要复合型人才。既要掌握网络技术,又要精通保险理论与实务。既要熟悉网络操作也要胜任网络安全管理。因此,为满足网络保险的人才需求,各有关大专院校要调整课程结构,加强网络保险人才的培养。保险公司也要加强员工网络技术培训和教育,确保他们跟上网络保险的发展步伐,迎接网络时代的到来。

国内的网上保险平台
  保网
  总部在深圳,国内较早、最大、最有影响力的保险门户网站,网站大但比较杂。技术支持为深圳市保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持意外保险卡等卡类产品销售,联合泰康在线实现健康保险销售。极有可能上市的保险中介企业。
  优保网
  总部在厦门,国内第一家外资第三方保险平台,其母公司ehealth是美国最大的健康险在线投保平台,纳斯达克上市企业。中国地区技术支持为翼华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主要险种为意外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其中意外保险产品又有签证险,旅游险,母婴险等,产品实现全国销售,实现电子化保单,最快一小时生效,支持网银、银联、支付宝付款,通过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认证。
  捷保网
  设在深圳,技术支持为深圳市安网科技有限公司,2008年3月推出。主要产品有意外险、意外医疗险、家财险、部分健康险、保险卡等。支持网上支付购买,经营范围为全国。
  E家保险网
  设在上海,技术支持为上海极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险兼业代理人,2007年3月推出。主要险种有汽车保险、出国保险、意外保险、健康医疗保险、家财保险。实现电子保单,支持支付宝付款。
  慧择网
  设在深圳,成立于2006年。产品总类在网络销售的范围内较齐全。主要实现电子化销售的产品有意外险、旅游险、家财险、货运险等。可实现电子化保单,支持网银、银联、支付宝付款。
  车盟
  总部在上海,成立于2005年。经营车险。主要经营范围:上海市、杭州市、南京市、宁波市、苏州市、成都市、无锡市、萧山区、余杭区衢州市。在线对比选择获得报价,填写信息,送单收保费。
  搜保网
  设在北京。成立于2006年5月。经营车险。技术支持为北京财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北京、深圳、广州、东莞、天津。模式为网站+呼叫中心。车险投保方式为在线选择、获得报价,信息审核制。
  此外,还有一些保险网站如:淘保网、易保网上保险广场、生命天空保险中间站、成功保险网等主要通过网络给保险营销者和保险购买提供一个沟通和交易平台或采取招标的模式。基本不具有网上购买和交易的特点,故只能算半个保险电子商务模式。
  还有一些相关机构和网站兼业销售保险卡、如云网、福佑网等;境内境外旅游险、签证保险销售,如爱途旅行网等。这些都只是通过相关行业的优势进行代理销售,基本上不具备转化成为纯粹的保险电子商务网站的趋势。
  值得重视的是,以目前保险中介和兼业代理行业网站的情况来看,真正实 现保险电子商务化的并不多,目前在保险中介和第三方交易平台中以优保网和慧择网平分秋色,毫无疑问,在简单保险产品的电子商务交易中,慧泽网以其产品的多选择性靠前,优保网以网站建设的专业性及深厚的外资背景具有很大的潜力,借助美国最大的健康保险网络销售平台eHealthInsurance的 技术和经验在内地推广销售健康保险、人寿保险等,一但占领市场,前景远大。众所周知,意外险等几种可以实现网上销售的保险产品利润极其微小,且在保险公司的组合保险和优惠赠送的打压下难以发展,而实现中等或大额保险如人寿保险和民众亟需的健康保险的在线销售则是保险电子商务市场的下一个极具诱惑力的挑战, 可以看的出,优保网占尽先机。
  附:美国Ehealth介绍:
  eHealth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山景城(Mountain View)和Gold River。作为eHealthInsurance的母公司,eHealth致力于帮助美国的个人、家庭和中小型企业寻找并购买合适的健康保险。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全美范围内超过180家健康保险公司的8000多种健康保险产品。
  2006年10月12日,eHealth, Inc.在纳斯达克成功上市,股票代码: EHTH。 2007年5月eHealth,Inc获得互联网行业领先的国际性大奖“Webby Awards”颁发“2007年度最佳保险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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