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保机动车辆消费贷款保证保险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产品名称: 中国人保机动车辆消费贷款保证保险
保险类别: 车险
保险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 无年龄限制
缴费方式: 趸缴
缴费期限: 一年
产品特色: 总则 第一条 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消费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与被保险人订立机动车辆消费贷款合同,以贷款购买机动车辆的中国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第二条 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为投保人提供机动车辆消费贷款的金融机构,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投保人未能按机动车辆消费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欠款的,视为保险事故发生。 保险事故发生后3个月,投保人仍未履行约定的还款义务,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偿还投保人所欠款项,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本保险合同所称的所欠款项是指机动车辆消费贷款合同中未偿还的贷款本金以及未偿还贷款本金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至保险事故结案之日期间的合同约定的贷款利息。第四条 被保险人因发生本保险合同第三条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所支付的诉讼费用(不含律师费)及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以投保人所欠款项的10%为限。 第五条 因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政府征用、核爆炸、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地震等原因导致投保人不按期偿还贷款合同约定的所欠款项,保险人均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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