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关系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保险业务中当事人和关系人在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同时构成保险关系。主要包括保险方(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两方面的关系。
投保人
投保人是向保险人申请,与保险人就保险合同进行洽谈,签订保险合同,并负有交纳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但在大多数海上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是法人。投保人在投保时必须具有行为能力。没有行为能力的投保人签订的保险合同无效。在多数海上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应该是同一人,但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经常是分离的。
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受海上保险合同保障的人,是在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后发生损害,因而有权按照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人。被保险人若不是投保人则不一定需要具有行为能力。
保险人
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按照保险合同规定收取保险费,并负责对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遭受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的人。在海上保险业务中,保险人除劳合社的保险人外,一般都是法人。在我国,保险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有:①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的企业章程,②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 2 亿元人民币,③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④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⑤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它设施,⑥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标签: 保险关系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