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联考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为了提高金融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质量,引导和规范金融学专业本科阶段的教学,提高我国金融学教学和科研水平,更好地适应我国新世纪金融业发展对金融人才的需求,教育部和部分高校从2000 年起积极支持和推动金融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联考工作。 2000 年7 月8 日,在复旦大学举行第二次金融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工作会议(1999年底召开第一次筹备会)。参加会议的有复旦大学、南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辽宁大学、东南大学、天津财经学院、苏州大学等18 所高校的代表;教育部学生司和教育部学生司研究生招生处的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对“金融学硕士招生联考的必要性、联考工作的指导思想、联考的初步方案、须解决的一些相关问题”等达成共识。同年 12 月2 日,在浙江大学举行第三次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复旦大学、辽宁大学、中山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暨南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共12 所高校正式参加金融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并就“组建金融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指导小组、联考大纲编写的框架与职责分工、建立联考题库的基本方案、建立联考宣传推进工作”等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讨论,且达成一致意见。
2001 年5 月10 日,金融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指导小组在南京大学举行第四次会议。复旦大学、辽宁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暨南大学、苏州大学、厦门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和南京大学等八所高校的代表出席了会议。这次会议重点研究了2002 年金融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考试大纲的编写与出版、题库建设的分工、联考信息的发布、联考科目和联考时间的确定等事宜,教育部学生司研究生招生处的领导对联考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建议。2002 年的金融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联考大纲的编写和出版,以及联考试卷的组卷工作由复旦大学承担。
2002 年4 月18 日,第五次金融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工作会议在暨南大学举行。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苏州大学、厦门大学、辽宁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东南大学、暨南大学和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等16 所高校的代表到会。会议对2002 年首次金融学硕士联考工作进行了认真地总结。教育部学生司研究生招生处的领导还向与会代表介绍了2003 年至2005 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形势,充分肯定了金融学硕士招生联考的意义,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和要求。2002 年金融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的单位为12 所院校,联考的报名人数为4728 人,约占当年全国金融学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人数的50%。联考体现了全国金融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公平”、“公正”和“规范”的原则,为改进国内高校金融学专业研究生入学要求差异较大的问题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会议还针对首次联考工作存在的不足做了及时的改进。考试内容在原有的货币银行学和国际金融学的基础上,增加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投资学和公司财务学;并在结构上确定为经济学原理和金融学两大部分。经济学原理由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构成,金融学由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投资学和公司财务学构成。
2009 年4 月26 日,第十三次招生联考工作会议在江西财经大学举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东南大学、复旦大学、湖南大学、暨南大学、江西财经大学、辽宁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苏州大学、厦门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中山大学等16 所高校的代表到会。与会代表对2009 年的联考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就各校的报名、考试、阅卷及录取等情况进行了交流和讨论。会议认为,相对于2008 年,2009年的联考试题难度略有提高,平均及格率略有下降,但总体命题方向正确,符合大纲的要求。同时,会议还对联考试题的难度、创新考试方法和联考未来发展模式进行了有益的探讨。达成以下共识:
1.明确2010 年的联考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并将这一规定在2010 年联考大纲的样卷上注明。
2.试卷由三大部分组成,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占1/3,货币银行学与国际金融学占l/3,以投资学冠名的微观金融占1/3,即以上每一部分各占50 分。试卷分数结构与2009 年相同。会议决定2010 年金融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的组卷工作继续由南京大学负责。
会议认为,于 2002 年启动的金融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已经成功运作了八年,达到预定目标,考虑到国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考试倾向由一级学科命题,以及我国金融学教育发展的多元化趋势等原因,决定2010 年1 月为最后一次联考,从2011 年1 月起不再举行金融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并将这一决定在2010 年考试大纲中明确通告。为了适应金融学教育发展的新趋势,各联考单位决定在金融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指导小组的基础上,设立新的交流平台——中国金融教育发展论坛。
2001 年5 月10 日,金融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指导小组在南京大学举行第四次会议。复旦大学、辽宁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暨南大学、苏州大学、厦门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和南京大学等八所高校的代表出席了会议。这次会议重点研究了2002 年金融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考试大纲的编写与出版、题库建设的分工、联考信息的发布、联考科目和联考时间的确定等事宜,教育部学生司研究生招生处的领导对联考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建议。2002 年的金融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联考大纲的编写和出版,以及联考试卷的组卷工作由复旦大学承担。
2002 年4 月18 日,第五次金融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工作会议在暨南大学举行。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苏州大学、厦门大学、辽宁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东南大学、暨南大学和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等16 所高校的代表到会。会议对2002 年首次金融学硕士联考工作进行了认真地总结。教育部学生司研究生招生处的领导还向与会代表介绍了2003 年至2005 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形势,充分肯定了金融学硕士招生联考的意义,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和要求。2002 年金融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的单位为12 所院校,联考的报名人数为4728 人,约占当年全国金融学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人数的50%。联考体现了全国金融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公平”、“公正”和“规范”的原则,为改进国内高校金融学专业研究生入学要求差异较大的问题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会议还针对首次联考工作存在的不足做了及时的改进。考试内容在原有的货币银行学和国际金融学的基础上,增加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投资学和公司财务学;并在结构上确定为经济学原理和金融学两大部分。经济学原理由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构成,金融学由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投资学和公司财务学构成。
2009 年4 月26 日,第十三次招生联考工作会议在江西财经大学举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东南大学、复旦大学、湖南大学、暨南大学、江西财经大学、辽宁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苏州大学、厦门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中山大学等16 所高校的代表到会。与会代表对2009 年的联考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就各校的报名、考试、阅卷及录取等情况进行了交流和讨论。会议认为,相对于2008 年,2009年的联考试题难度略有提高,平均及格率略有下降,但总体命题方向正确,符合大纲的要求。同时,会议还对联考试题的难度、创新考试方法和联考未来发展模式进行了有益的探讨。达成以下共识:
1.明确2010 年的联考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并将这一规定在2010 年联考大纲的样卷上注明。
2.试卷由三大部分组成,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占1/3,货币银行学与国际金融学占l/3,以投资学冠名的微观金融占1/3,即以上每一部分各占50 分。试卷分数结构与2009 年相同。会议决定2010 年金融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的组卷工作继续由南京大学负责。
会议认为,于 2002 年启动的金融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已经成功运作了八年,达到预定目标,考虑到国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考试倾向由一级学科命题,以及我国金融学教育发展的多元化趋势等原因,决定2010 年1 月为最后一次联考,从2011 年1 月起不再举行金融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并将这一决定在2010 年考试大纲中明确通告。为了适应金融学教育发展的新趋势,各联考单位决定在金融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指导小组的基础上,设立新的交流平台——中国金融教育发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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