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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豫期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犹豫期简介编辑本段回目录

  也称冷静期,某些设立犹豫期的险种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并书面签收后的一段时间,在此期间投保人可以提出解除保险合同的申请,保险人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其所缴保险费。一般为10日。

犹豫期内退保有何损失编辑本段回目录

  保监会规定,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应退还投保人缴纳的所有保费,并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果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已经在保险公司进行了免费的体检,则要扣除相应的体检费;对于投资连结类产品,若在犹豫期内,因独立账户资产价值发生变化,则保险公司只能扣减投保人资产价值减少的部分以及变现资产的费用,而不得扣减销售保单所发生的佣金和管理费。

犹豫期内退保要注意的要点 编辑本段回目录

  犹豫期内退保,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
      如果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接收保单,最好提前通知保险公司。
其次
      收到保险单后,一定要亲自填写保单回执,并注明日期。因为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进行计算的。
再次
      投保人必须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对自己还不够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内容,要及时向代理人询问,以免误保。现在各家保险公司要求对购买投资连结险和分红险的客户进行100%的电话回访,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该抓住这个时机,将自己从代理人处了解的权益通过电话,在回访人员那里进行核实,以保证合同能够满足需要,为自己和家人提供一份妥贴、周到的保障。最后,万一要退保,投保人无需任何理由,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口头请求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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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犹豫期 冷静期;一般为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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