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加按揭贷款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服务简介 编辑本段回目录
☆服务特色 编辑本段回目录
满足您以原抵押物为担保的再次融资需要。
☆申请条件 编辑本段回目录
申请个人加按揭贷款的借款人除必须符合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对象和范围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已超过1年;
2、原贷款无连续两次(含)以上违约记录;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4、抵押物必须为已取得产权证的现房,并且借款人对抵押房产具有合法、完全的产权;
5、符合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的有关规定。
1、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已超过1年;
2、原贷款无连续两次(含)以上违约记录;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4、抵押物必须为已取得产权证的现房,并且借款人对抵押房产具有合法、完全的产权;
5、符合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的有关规定。
☆贷款额度 编辑本段回目录
借款人加按额度加上原贷款余额之和不超过原住房购置金额或评估价值的70%,商用房不超过50%;
☆贷款期限 编辑本段回目录
加按期限根据贷款用途按相应贷款品种的规定执行。
☆贷款利率 编辑本段回目录
☆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编辑本段回目录
您在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加按揭贷款时时,需填写《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
2、原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3、抵押物抵押期超过5年或贷款人认为需要进行重新评估的,借款人需提供由贷款人或其认可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的对该房屋进行评估的证明文件;
4、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1、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
2、原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3、抵押物抵押期超过5年或贷款人认为需要进行重新评估的,借款人需提供由贷款人或其认可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的对该房屋进行评估的证明文件;
4、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操作指南 编辑本段回目录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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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个人住房加按揭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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