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许可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法定许可,又称非自愿许可,指在法律明文规定的范围内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作品,但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1)须有法律依据;
(2)不需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作品;
(3)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4)使用的对象只能是已发表的作品,法定许可使用实际上是作品的“二次使用”;
(5)使用的主体主要是邻接权主体,包括报刊转载者、录音制作者、广播电视者和九年制义务教育教科书的编写者等;
(6)使用作品不得损害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并注明作品的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来源等;
(7)允许著作权人通过声明保留权利,以禁止他人使用已发表的作品 。
(1)须有法律依据;
(2)不需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作品;
(3)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4)使用的对象只能是已发表的作品,法定许可使用实际上是作品的“二次使用”;
(5)使用的主体主要是邻接权主体,包括报刊转载者、录音制作者、广播电视者和九年制义务教育教科书的编写者等;
(6)使用作品不得损害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并注明作品的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来源等;
(7)允许著作权人通过声明保留权利,以禁止他人使用已发表的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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