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平安保险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本保险的被保险人包括各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托儿所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幼儿;院校、学校及幼儿园等单位能正常参加工作的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的正式员工(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教授年龄放宽为70周岁以下;两院院士投保没有年龄限制)。
区别于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本保险将学生及教师共同纳入被保障的范围之内。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后,各大专院校还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年满18周岁的学生投保本保险。因此给予学校、教师和学生以更多的选择,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投保,以满足自身的特殊保障需要。同时本保险还可根据需要附加学生住院医疗补助、意外伤害医疗等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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