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关系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四)项: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为存在,但其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却不吻合。从有利方面讲,交易双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可以大量节约商业谈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并可以运用行政的力量保证合同优先执行,从而提高交易效率;从不利方面来讲,关联交易可以运用行政力量撮合进行,从而使交易价格、方式等在非竞争的条件下出现不公正情况,形成对股东的侵犯。研究关联公司的意义就在于规范这种关联关系,应注意信息公开。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收藏到: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