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中资本制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折衷资本制的内涵可从三方面认识:
其一,折衷资本制是法定资本制与授权资本制的规制理念的折衷,即“法定与授权”之间的一种妥协安排;
其二,折衷资本制是董事会的商业判断决策权与法律的事先安排、股东大会的权限安排的比重之间的折衷设计;
其三,折衷资本制是资本筹集中的规制安排与资本维持原则的底线设计标尺之间的折衷机制。
(1)许可资本制/认许资本制
认许资本制是指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资本总额,并一次性发行、全部认足或募足,同时,公司章程可以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成立后一定期限内,在授权时公司资本一定比例的范围内,发行新股、增加资本,而无需股东会的特别决议。
大陆法系国家如德国、法国、奥地利等基本上都实行了认可资本制。
认可资本制是在法定资本制的基础上,通过对董事会发行新股的授权、简化公司增资程序而形成的。只不过,实行认可资本制的多数国家对授权尚未发行的资本数额和授权的期限进行限制。这种在公司设立时和成立后两个阶段分别采用法定资本制和授权资本制的做法,既可保证公司资本在公司成立时即得以确认,又增强了公司增资的灵活性。
(2)折中授权资本制
是指公司设立时,章程中载明资本总额,只需发行和认足部分资本或股份公司即可成立,未发行部分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发行,但是授权发行的部分不得超过公司资本的一定比例。
如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实行的就是折衷授权资本制。
折衷授权资本制是在授权资本制基础上通过对授权董事会发行股份的比例和期限进行限制而形成的,不仅坚持了授权资本制的基本精神,又体现了法定资本制的要求。
其一,折衷资本制是法定资本制与授权资本制的规制理念的折衷,即“法定与授权”之间的一种妥协安排;
其二,折衷资本制是董事会的商业判断决策权与法律的事先安排、股东大会的权限安排的比重之间的折衷设计;
其三,折衷资本制是资本筹集中的规制安排与资本维持原则的底线设计标尺之间的折衷机制。
(1)许可资本制/认许资本制
认许资本制是指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资本总额,并一次性发行、全部认足或募足,同时,公司章程可以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成立后一定期限内,在授权时公司资本一定比例的范围内,发行新股、增加资本,而无需股东会的特别决议。
大陆法系国家如德国、法国、奥地利等基本上都实行了认可资本制。
认可资本制是在法定资本制的基础上,通过对董事会发行新股的授权、简化公司增资程序而形成的。只不过,实行认可资本制的多数国家对授权尚未发行的资本数额和授权的期限进行限制。这种在公司设立时和成立后两个阶段分别采用法定资本制和授权资本制的做法,既可保证公司资本在公司成立时即得以确认,又增强了公司增资的灵活性。
(2)折中授权资本制
是指公司设立时,章程中载明资本总额,只需发行和认足部分资本或股份公司即可成立,未发行部分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发行,但是授权发行的部分不得超过公司资本的一定比例。
如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实行的就是折衷授权资本制。
折衷授权资本制是在授权资本制基础上通过对授权董事会发行股份的比例和期限进行限制而形成的,不仅坚持了授权资本制的基本精神,又体现了法定资本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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