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留学贷款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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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留学贷款
产品说明 编辑本段回目录
一、贷款用途
借款人只能将本贷款用于就读已获批准在境外就读中学、大学及攻读硕士、博士等学位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或用于开立相应资信证明。
二、贷款期限
贷款的期限一般为一至六年,最长不超过十年(含十年),具体期限根据借款人就读情况和担保性质确定。
三、贷款币种:美元(更多丰富币种将择机推出)
四、贷款最高额度
贷款最高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受教育人在校就读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以及陪读人员生活费用总额的90%。
五、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外汇贷款利率(浮动)定价,比人民币贷款利率更优惠。
六、担保方式
可接受抵押、质押、第三方担保、投保保险等多种担保方式。
七、贷款发放
可以根据客户需求,直接划入中行海外分行账户、分别划入就读学校(学费部分)和借款学生账户(生活费部分)。
八、还款途径
委托国内他人代为还款;在国外以汇款方式进行还款。
九、还款宽限期
贷款人可给予借款人一定的宽限期(宽限期仅限借款学生在校读书期间),宽限期内只付利息不还本金,受教育人毕业自取得毕业证之日起次月,应与贷款人重新制订还款计划,即必须按月还本付息。宽限期最长为4年。
适用对象
凡在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均可向中国银行申请外汇留学贷款,客户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学生本人作为借款人,也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借款人;如实际用款人未年满18周岁,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借款人。
提交资料
1.借款人本人或共同还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受教育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贷款人认可的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具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3.受教育人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以及就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内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总额的有关材料(或合作中介机构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4.以财产作抵(质)押的,应提供抵押物、质押物有效证明和有处分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的同意抵(质)押的承诺或声明。抵押物须提交有权部门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质押物须提供权利证明文件,第三方担保方式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的书面文件及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5.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和担保人应当面出具并签署书面授权,同意银行查询其个人征信报告;
6.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业务案例
王同学计划9月份赴美留学,她计划向中国银行申请3年期留学贷款来帮助其完成学业。经过询问王同学的情况后,客户经理向其推荐中国银行外汇留学贷款。该贷款能够直接贷出外汇,无须再进行外汇兑换,可以有效回避汇率风险。同时该贷款申请手续简便,王同学仅需提供其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明材料、收入证明材料、拟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相应的财产证明文件即可。与人民币贷款相比,外汇出国留学贷款还具有节省利息的优点。
以王同学为例,她所需的贷款金额为10万美元,约合68万元人民币,在等额本息还款法下,人民币出国留学贷款及外汇出国留学贷款利息支付对比情况如下:
贷款品种 贷款金额 贷款利率 贷款本息支付 其中:贷款利息
人民币出国留学贷款 ¥ 68 万元 5.40% ¥ 738092 ¥ 58092
外汇出国留学地贷款 $10 万元 4.60% $107250 $7250 ≈¥ 49300
对比 申请外汇留学贷款可以节省贷款利息 8792 元。
*案例中汇率为2009年7月9日牌价,实际汇率应以当期汇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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