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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斯定理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高斯定理」的核心思想是产权界定和交易费用。高斯定理指:「法定权利的最初分配从效率角度上看是无关重要,只要这些权利能自由交换。即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分配不当时,会在市场上通过自由交换得到修正。」
狗叫声互补租金 比喻「界外交应」
 简单说,首先要有清晰的产权,然后才会出现市场,才有价钱定胜败的准则。如一个人的行为,令其他人受损害(或得益),而未有承担该多出的成本(或得益)的话,该多出的成本(或得益)就是「界外效应」(Externality)。
 本港经济学者张五常(见图)提出的例子可更简单说明一下。他指出,如果地主有两间并列的房子,其中一家养了一只狗,日夜吠叫,骚扰了邻居。吠叫声是「界外效应」。地主可向养狗的一家多收租金,作为「购买」养狗的权利,另外少收邻居的租金,作为承受狗吠声的补偿。结果要计算并交易狗吠声的费用固然是高,而且未有直接交易,但狗主却已承担了他所制造出来的「界外效应」,毋须任何政府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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