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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创设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权证的创设是指权证上市交易后,有资格的机构发行与原有权证条款完全一致的权证的行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5年11月21日颁布《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获得创新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通知要求“创设权证与武钢认购权证或武钢认沽权证相同,并使用同一交易代码和行权代码”,创设武钢认购权证必须在指定的帐户全额存放武钢股票,创设武钢认沽权证的必须在指定的帐户按3.13元/每份全额存放现金,用于行权履约担保。例如,有一家创新试点券商准备创设武钢认购权证1亿份,他需要同时开设权证创设帐户和履约担保帐户,并将1亿股武钢股票存放在履约担保帐户,然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创设申请,获准后他的权证创设帐户就得到1亿武钢认购权证,此时市场中武钢权证的流通总量增加了1亿份。如果他准备创设1亿份武钢认沽权证,那么应当将3.13亿元存放在履约担保帐户,创设申请获准后他将得到1亿份武钢认沽权证。
[编辑本段]创设机制的由来
  1、供求关系不平衡是导致权证高溢价和价格异常的主要原因
  2、权证创设是抑制权证炒作的重要机制
  创设机制降低了异常波动,增强了市场的稳定性,提高了权证的定价效率,是抑制权证炒作的重要机制;此外,创设机制还能有效地降低标的股票的波动率,扩大市场容量,提高市场流动性。
[编辑本段]创设机制的意义
  1、引入创设有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和理性投资者的整体利益
   在创设机制下,投机资金恶意炒高权证的成本加大。有很多投资者轻率地认为创设机制损害了权证持有人的利益,其值。权证有最后清算日(即到期日),严重偏离真实价值的状态不可能长期存在,在到期日其价格必然回归内在价值。
  创设机制的目的在于抑制过度炒做所导致的暴涨暴跌,在非理性的巨幅波动中,跟风炒作的中小投资者往往易遭受巨大损失。创设机制可以降低价格的非正常波动,当权证价格过高时,创设机制可以有效增加权证供应量,平抑过高的权证价格;定价偏差消除后,创设人可以从二级市场购回权证并注销。
  权证创设机制可以保护理性投资者的整体利益。理性投资者基于对正股的判断,通过权证交易获取杠杆收益,或者是作为风险控制的工具,而非盲目的跟风炒做。严重高估的权证,将增加理性投资者的成本,甚至将理性投资者排除在权证市场之外。例如,当前所有认沽权证均严重高估,希望通过购买认沽权证规避下跌风险的投资者不会进入权证市场;部分价格偏高的认购权证,看好正股的理性投资者,或者只能去买正股,或者需要付出比实际价值高得多的代价去购买认购权证。相对合理的价格,利于保护理性投资者的整体利益,恢复权证市场本来的功能。
  2、引入创设是为了补足权证市场缺失的重要一环
  在成熟的期权和权证市场中,做市商机制是其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如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伦敦国际金融期货和期权交易所(LIFFE)、香港交易所(HKEX)均设有做市商制度。做市商的一个主要职能就是平抑市场投机,当市场买卖力量严重失衡时,做市商可以并且有义务加入势单力薄的一方,迅速改变市场供求状况。在此过程中,做市商的报价会受到监管部门的监控,而且由于做市商报价一般以价值估算为基础,因此对于严重偏离其内在价值的过度投机现象,能发挥显著的抑制作用。
  与之相应的是,当市场多数投资者作多时,做市商手中筹码有限,因此必须能够进行一定程度的做空交易,以维持交易的持续。创设制度正是补足权证市场这缺失一环的重要措施。
  目前权证市场早已建立一级交易商制度,一级交易商扮演的角色与做市商类似,即其有义务对指定权证进行双边报价,维护市场流动性,校正买卖指令不均衡现象,增强市场透明性,抑制价格操纵。但在当前需求极其强烈,流动性过剩的权证市场中,一级交易商的力量相对薄弱。当权证价格相对低估时(如2006年华菱负溢价),交易商可以买入权证,以引导权证价格回归合理价值附近;而当权证价格高估时,相对于炒作力量,交易商的筹码就显得杯水车薪,只能任由权证价格继续暴涨,之后以暴跌的方式回归价值。
  而在创设制度下,一方面,创设人有了更大的力量引领价格回归;另一方面,多个创设人之间会有竞争和约束,价格将趋向一致。在权证高估的情况下,如果某一个创设人的卖出报价距其他竞争对手差别太大,则其交易量会受到影响。因此在竞争下,创设人会尽早报出最能反映权证价值和市场情况的报价,从而避免了价格高估程度进一步扩大。
  3、引入创设有利于向成熟的权证市场平稳过渡
  一般而言,权证主要有以下三个功能: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套利和投机。在以上三个用途中,权证首先是用于第一个用途,即用来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其次是用于套利,最后的用途才是投机。而只有标的和条款合适、市场价格合理的权证才可用来进行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因此判断一个权证市场是否成熟可以以该市场能否提供充分的、具备足够多样性的、价格合理的权证为标准。
  在境外成熟的权证市场,如香港、德国等地,既有上市公司自身作为再融资手段发行的股本权证,又有券商为满足市场需求发行的备兑权证,其中后者由于其灵活性、多样性已经成为市场主流。
  以香港为例,权证数量超过2000只,其中备兑权证的交易额占市场的99%左右。在标的选择上,可供券商发行权证的股票涵盖了银行、地产、电信、石油天然气等多数行业的主要上市公司;在期限上,权证存续期从六个月到1.5年不等;行权价和行权比例的合理设计,使得权证价格在发行时一般不高。灵活的权证发行,和巨大的权证数量,给了香港投资人充分多样的选择,也避免了“全市场紧盯数只权证”的尴尬。而在价格引导方面,香港的做市商机制保证了权证价格不会偏离其内在价值过远,以波动率来衡量,权证隐含波动率相对于历史波动率的比例一般在1.5倍与0.5倍之间,这就确保了投资人总能以较为合理的价格投资权证。
  反观内地权证市场,权证数量最多的时候也仅有20多只,仅为香港的百分之一,投资者可供选择的范围很小,单个标的证券对应的权证最多仅为两只。经过2年的牛市行情,多数权证已经处于深度价内或深度价外,也已不适合用于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因此,投机炒作理所当然成为权证市场的主导。
  而在内地权证市场开启之初,投资者对权证的理解需要进一步深入,发行人和配套制度均待完善的情况下,仓促推出备兑权证显然并不合适,在这种情况下推出的权证创设制度不能不说是一个合适的过渡性选择。首先,创设制度通过增加供给起到了抑制投机的功效;其次,投资人也通过创设制度逐步了解权证持续发行相对于股票“增发”的不同之处,对权证的理解更加深入;最后,创设也给了内地券商难得的“练兵”机会,增强了其风险控制能力,为未来发行备兑权证做了很好的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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