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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阶层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2002年,美国著名人文地理学家、城市学家弗罗里达 (Richard Florida)在多年调研的基础上出版了畅销专著《创造阶层的兴起》,随后又出版了两本相关主题的书引 起了研究者和决策层的高度关注。弗氏的主要观点是:随 着经济全球化和向知识经济的转变,美国社会阶层构造发生 了重要变化,在劳动阶层(Working Class)和服务阶层 (Service Class)之外,兴起了一个新的创造阶层(Creative Class)②;创造阶层的出现对城市和区域的未来有深远的和决定性的影响,集聚了创造阶层的地方,将因越来越多的人 力资本和吸引了更多企业而实现发展,其它地方则将因人力 资本减少而趋向衰落。 弗氏认为,创造力是对原有的数据、感觉或物质进行加 工处理生成新的有用的东西的能力。创造阶层的人们富有创造力,他们常有创新或发明、喜欢自主灵活、充分发挥个人 的创造力进行创造性的工作。属于创造阶层的人士有两类: “具有特别创造力的核心”(包括科学家、教授、文学家、 艺术家、演艺员、设计师、建筑师、引领潮流的编辑、文化人士、咨询公司研究员及其他影响社会舆论的人士等)和 “创造性的专门职业人士”(包括高科技、金融、法律、医 生及其他知识密集行业的职业人士)。2002年,美国创造阶 层已有3000万人,占劳动力市场的30%,且越来越多的人 愿意从事更有创造性的工作,他们是塑造未来美国经济的主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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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创造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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