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彦明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中国证券界死刑第一人
杨彦明,1958年10月生于辽宁省沈阳市;1986年10月,到农业银行总行工作;1998年6月,成为中国银河证券公司北京营业部总经理。2004年年初,杨彦明被调回总部。在办交接手续中,他被告知,营业部已经有8000万的资金填不上。跟下属交代完后,杨彦明回到家,以非常坚决的态度跟结婚已20年的妻子提出了离婚。离婚手续办妥后,杨彦明开始准备自杀。但自杀未遂,杨彦明进入警方视野,随后,被北京市反贪部门带走调查。在经历4次庭审后,2009年4月21日,杨彦明被北京市高级法院认定构成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12月8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的命令,将杨彦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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