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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垫缴保费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自动垫缴保费条款又称自动垫付保费条款,是保险条款中的一项约定,一般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是否采用。选择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由投保人明确选择是否采用;另一种是只要投保人未声明表示反对,就自动采用。

  自动垫缴保费条款的含义是:分期缴纳保费的长期寿险合同,如果投保人未按期缴纳保费,则保险公司自动(只要投保事宜选择采用,无需再经投保人做任何委托、授权、申请)用该合同的保单现金价值垫缴保费,直至将保单现金价值用完为止。在垫缴保费期间,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保单现金价值垫付保费使用完毕后,保险合同终止,保单也不再具有现金价值。在垫缴保费期间,投保人可以补缴保费及利息,使合同按照原条件执行,不致提前终止,也无需办理复效手续。

  自动垫缴保费条款的作用在于:把本可退还的保单现金价值用于垫缴保费,尽可能维持保险合同的效力。只要投保人在自动垫缴保费期间补缴保费及利息就可以使合同按照原条件执行,不必办理复效手续,不存在保险公司拒绝复效的问题,也不存在保险公司对合同失效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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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自动垫缴保费 条款 自动垫付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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