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实验 创建词条
人大经济论坛-经管百科

碳关税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目录

[显示全部]

概述编辑本段回目录

碳关税碳关税

  碳关税是指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这个概念最早由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提出,用意是希望欧盟国家应针对未遵守《京都协定书》的国家课征商品进口税,否则在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运行后,欧盟国家所生产的商品将遭受不公平之竞争,特别是境内的钢铁业及高耗能产业。2009年7月4日,中国政府明确表示反对碳关税。

  2009年3月,美国能源部长朱棣文提出,如果其他国家没有实施温室气体强制减排措施,那么美国将征收“碳关税”。

  6月上旬,在波恩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上,有部分美国代表提出了对华进口产品征收关税的意见。与此同时,6月22日,《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获得众议院通过,该法案规定,美国有权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实施碳减排限额国家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

碳关税-目的编辑本段回目录

 
  美国借“环境保护”的名义推行“碳关税”,目的有二,一是为了促使不积极减排的国家进行碳减排,二是为了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力,平衡实行碳减排国家的竞争力。

碳关税的实例编辑本段回目录

   碳关税目前世界上并没有征收范例,但是欧洲的瑞典、丹麦、意大利,以及加拿大的不列颠和魁北克在本国范围内征收碳税。

碳关税对中国影响编辑本段回目录

 
  从中国对美贸易的总体情况来看,美国“碳关税”的征收,无论是出口还是进口均将产生负面影响,比较而言,对美出口的影响要略大于进口的影响。

  出口方面,若征收30美元/吨碳的关税,将会使得中国对美国出口下降近1.7%,当关税上升为60美元/吨碳时,下降幅度增加为2.6%以上;

  进口方面,若征收30美元/吨碳的关税,将会使得中国对美国进口下降1.57%,当关税上升为60美元/吨碳时,下降幅度增加为2.59%。

  除却直接影响产业发展外,美国对华征收碳关税还将对中国就业、劳动报酬以及居民福利造成负面效应。

政府表态编辑本段回目录

   商务部2009年7月3日表态称,在当前形势下提出实施“碳关税”只会扰乱国际贸易秩序,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征收“碳关税”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是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这种做法违反了WTO基本规则,也违背了《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严重损害发展中国家利益。

  商务部称,中国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一向持积极主动和负责任的立场。

经管百科已经为您找到更多关于“碳关税”的相关信息,点击查看>>

本词条由以下会员参与贡献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收藏到: Favorites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