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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是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亿元人民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额拨入。1999年10月18日在北京正式挂牌成立。

公司通过收购、管理和处置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增强国有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司将利用其特殊的法律地位和专业化优势,综合运用债务追偿,资产置换、租赁、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债权转股权,资产证券化等手段,实现不良资产的价值回收的最大化,最大限度地保全国有资产。同时,公司的专业化运作,将有力地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发育和现代化金融工具的创新,有利于确立正常的社会信用关系,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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