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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上市被上市

少林寺“被上市”风波编辑本段回目录

 2009年12月起,港中旅与登封市合资成立的“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简称港中旅少林)即将上市的传闻便不绝于耳,如今已进入实质操作阶段,深藏在嵩山中的少林寺香火氤氲、佛号阵阵。而当世俗间的股市不明不白与这方佛教圣地扯上关系后,引起的关注确实非比寻常。

少林寺简介 编辑本段回目录

【少林简介】少林寺,又名僧人寺,有“禅宗祖廷,天下第一名刹”之誉;是中国汉传佛教禅宗祖庭,位于河南郑州市登封城西少室山。南北朝时,天竺僧人菩提达摩到中国,善好禅法,颇得北魏孝文帝礼遇。太和二十年(496),敕就少室山为佛陀立寺,供给衣食。寺处少室山林中,故名少林。据佛教传说,禅宗初祖菩提达摩在华以4卷《楞伽经》教授学者,后渡江北上,于寺内面壁九年,传法慧可。此后少林禅法师承不绝,传播海内外。北周建德三年(574)武帝禁佛,寺宇被毁。大象年间重建,易名陟岵寺,召惠远、洪遵等120人住寺内,名“菩萨僧”。隋代大兴佛教,敕令复少林之名,赐柏谷坞良田百顷,成为北方一大禅寺。唐初秦王李世民消灭王世充割据势力时,曾得寺僧援助,少林武僧遂名闻遐迩。高宗及武则天亦常驾临该寺,封赏优厚。唐会昌年间,武宗禁佛,寺大半被毁,迄唐末五代,寺渐衰颓。宋代略有修葺。元皇庆元年(1312),世祖命福裕和尚住持少林,封赠为大司空开府仪同三司,统领嵩山所有寺院。一时中外僧众云集,演武礼佛,僧众常有两千人左右。元末农民起义,红巾军至少林,僧众散逃。明代先後有八位皇子到寺内出家,屡次诏令大修,寺院规模有所发展。清代康熙、雍正、乾隆诸帝亦很关心少林寺,或亲书匾额,或巡游寺宇。1928年因遭兵燹,天王殿、大雄殿等许多建筑、佛像、法器被毁。寺内现存有山门、客堂、达摩亭、白衣殿、地藏殿及千佛殿等。千佛殿内有明代五百罗汉朝毗卢壁画。寺旁有始建于唐贞元七年(791)的塔林,有塔220馀座,还有初祖庵、二祖庵,以及附近的唐法如塔、同光塔、五代法华塔、元代缘公塔等。寺内保存唐以来碑碣石刻甚多,重要的如《唐太宗赐少林教碑》、《武则天诗书碑》、《戒坛铭》、《少林寺碑》、《灵运禅师塔碑铭》、《裕公和尚碑》、《息庵禅师道行碑》和近年建立的《日本大和尚宗道臣纪念碑》等。该寺近年来曾屡加修缮,使千年古刹重放异彩。现存建筑包括常住院及附近的塔林、初祖庵、二祖庵、少林寺达摩院等。

并非空穴来风编辑本段回目录

被少林寺方丈释永信辟谣多次的“少林寺上市”或许并非空穴来风,不过这一次秘密运作2011年“上市”的是登封市政府,而少林寺方面的人员包括释永信都被蒙在了鼓里。昨天,早报从有关渠道获得的香港中旅集团与登封市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书》和《登封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显示,双方确定斥资一亿元成立“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其中港方占51%股本控股,少林寺门票经营权等嵩山少林景区资产则被登封市作价4900万元作为入股的一部分——“我市以实物、现金入股,占股份49%,双方合资年限为40年,嵩山风景名胜区门票收入特许经营权不再进行评估作价,我市通过门票收入分成实现特许经营权价值”,新公司拟定2011年上市。而根据资料显示,仅少林寺一年门票收入就将近1.5亿元。

■ 少林寺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钱大梁表示,政府的这一决策事关少林寺文化遗产,它应该由公众、专家一起参与到决策当中,而不是领导说了算。

■ 登封市委宣传部部长崔世英承认了该市与港中旅的这一合作计划的存在。在问到为何没有让少林寺方面参与这一商业计划,崔世英认为,“是因为我们还没有正式对外宣布合作”。

■ 在有关人士看来,登封市政府背着少林寺擅将门票权并入上市公司,严重伤害了少林僧众和信教公民的宗教感情以及参加宗教活动的合法权益。

合资公司港方控股拟2011年上市 编辑本段回目录


根据早报记者得到的12月10日印发的《登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显示,2009年12月9日上午,登封市长郑福林主持该常务会议,该会议出席人员均为登封市市政府领导人员,如登封市委常委、嵩山管委会党委书记裴松宪,登封市副市长苏建设、朱耀辉、刘万峰等,但没有一位少林寺和宗教界方面人员。

该会议主要对登封市与港中旅集团合作及成立合资公司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根据《纪要》内容,该合资公司名字正式确认为“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办公地点设在少林景区游客中心。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主要开展旅游开发投资、文化产业项目开发、旅游地产等业务,新公司争取2011年上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合资公司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给予减免。”

而在一份没有合作双方签名盖章的《合作框架协议书》中,也详细介绍了双方合作的一些细节。这份印有“绝密”的《协议书》显示,合作甲方为“香港中旅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乙方为“登封市人民政府、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乙方负责组建由登封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专门服务协调工作组,协调、处理合作过程中和合资公司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甲方享受当地招商引资、河南省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甲方在登封投资营造良好的环境。”甲方从2010年开始,在未来三至五年内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为合资公司投融资8亿-10亿元人民币。

这份《协议书》应于10月21日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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