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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2006年到广州打工的许霆,利用ATM机故障,用自己仅有170多元余额的银行卡,取走了17.5万元巨款。事发一年后他在陕西落入法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他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一纸一审判决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关注,大部分人认为量刑过重,许霆案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2008年3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对许霆案的一审重申结果,以盗窃罪判处许霆有期徒刑5年,罚金2万,追讨其取出的17万3千8百26元。许霆当庭表示不上诉,但事后许霆的父亲告诉记者,对此判决依然不服。

从刑事法治建设的视角以观,许霆案无疑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和标本意义,其带给我们的启示也是多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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